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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是從什麼時候意識到自己已經從「女孩」轉變成為「女人」?

不是坐在馬桶上,瞪著腿間內褲上那一小塊血漬,腦海茫然一片地想:原來這就是了嗎?
不是看到存簿上跳出第一筆薪水。
不是左手無名指被套上一枚銀戒。

轉變不是一個時間點的頓悟。轉變是一個過程。

一名在生命中會經歷結婚生子的台灣女性,她的社會身分歷程是這樣的:「女兒」,「妻子與媳婦」,「母親」(當然還可以繼續延伸「祖母」、「曾祖母」)。這些標籤一層層加上去,而貼了就不會再撕下來,除非這段關係中的另一個端點從他自己的人生殞落。

每加上一個標籤,就多了一層社會期許;所有人,包含你自己,都期待著你扛起標籤上的責任、義務,日復一日、不厭其煩、虔誠地履行。

起自說定結婚開始(對,是「說定」,不是「因為(被)求婚而另一半答應了所以結婚吧」),到婚禮舉行的當日,這中間約莫一年半的過程,比起籌備儀式典禮宴席,更多的是為新增標籤而做的心理準備建設。

成為另一人的妻、另兩人的媳,就不能再只是(已知全世界最愛且無條件的)兩人的女。所以,好吧,你不能再任性,不應再懶散賴皮撒嬌,不能想到車票買買就上(因為你們不是單身了是經法律與所有人認定過的一對,去哪都該一起,包含「回家」)。過任何節日不能包袱款款買張車票就殺回家;因為你有很大機率要跟丈夫回(「他成長了二、三十年而不是你」的)家,隨與你二十多年來習慣完全不同的俗。

然後有天,你發現每月準時的月經晚了,後來是根本沒來。你買了一根棒子,兩條線。尿裡的荷爾蒙向你正式宣告:你的身體不再是你一個人的了。有另一條生命在四十週內都會借居在你子宮裡;你要照顧好自己(或者說你的身體),否則所有人(包含你自己)都唯你是問。

於是所有人開始告訴你這不能做、那不能做。剪刀、美工刀、菜刀不能使(敢情開任何東西都仰賴牙齒、鑰匙就好),針線不能掐,足不能掂,手不能抬。你索性兩眼一翻,安心在椅子上當個廢人。

當然要當廢人也沒那麼容易,因為荷爾蒙開始搞你。胃空了嘔,胃飽了吐,夜晚消化不良當然更吐。抱著馬桶的頻率如此之高,最後另一半聽見你從浴室發出的喉音已懶得將自己從電腦上水管前拔開,掀掀簾子查看你好不好,給你拍背順氣再柔聲安慰,除非你出言苦苦抱怨;結果下回產檢到體重機上一秤,醫師說:你體重增加速度太快了,我擔心你後期沒有餘裕。你發現彎腰洗頭洗腳肚子會卡住,於是只能就地坐下來,把腿盤曲起好搆到腳板。你再也無法像以前那樣腳程飛快,步伐不能超過一腳趾頭與另一腳跟並排,否則該邊立刻抗議,要你兩腿外八像企鵝。鼓起腹腔的下墜讓你不自覺想捧著肚子行進。一覺到天明變得異常奢侈,夜半跑廁所是常態。如果允許,一日能睡上十二小時,卻還不一定能完全抹除如同烏雲般繚繞的莫名疲睏。

向母親問起當初她懷哥與我時是否也同樣經歷過這些?

「沒有。」她回答,停頓片刻之後她又補充,「也或許有,但事隔太久,不記得了。」

哇,多好,母愛多偉大,能把承受過的苦難淬鍊得隨風而逝,只剩下對孩子的愛與喜樂;然,這對目前除了鼓脹的腹部與咽喉至胃袋持續不懈的不適外一無所感的我而言,簡直是太虛幻又遙不可及了。

但,卻也是因為這些身分標籤的轉變,讓我回頭去更仔細地觀察母親。

我不會說母親是個好學生、好員工,但我可以篤定而大聲地說:我不會比我母親成為一個更好的女兒、妻子、媳婦,甚至是母親了。

交往這幾年,E時常對我端詳一陣,然後說:「你跟你媽真的越來越像了。」或許外貌上是的,可在我心底我知道,我與我媽性格相似的內在部分,在這幾年驟跌得益發明顯。

與我越親近的人越知道我不是一個容易相處的人,任性妄為、懶散、耐性低迷,週期性迷惘又通常沒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叛逆又自我,習慣性讓別人失落。也因為如此,那些社會標籤,每一張對我都是一道無比巨大、需要時間與力氣調適才能橫越的障礙。

但母親做起來卻如此輕而易舉。或許不該說輕而易舉,該說,她身體裡好像就流著這樣的血,十指靈巧、心腸柔軟,她彎得下身去做,而且做得很好。她盡了一個女兒的責,盡了妻子的責,盡了媳婦的責,也盡了母親的責。或許她也曾感覺自己受了委屈,可她能吞下那些委屈,然後繼續,虔誠而日復一日地履行那些義務。

這是我永遠做不到的。我永遠做不到像她那麼好。

如果說年輕的我景仰父親的正直與勤奮,那麼,是開始準備作妻、作媳、作母,讓我領悟母親的偉大與可敬。


這篇寫給媽媽,也寫給我自己。母親節快樂。


2017.5.14 寫到後來又在找衛生紙擦淚擤鼻涕,真沒用。我怪荷爾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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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香。



  我家後院有一株桂樹,樹形圓滿茂密,高過了一旁父親的車棚,有一半枝葉壓在屋頂上。曾經有路人騎車經過,遠遠望見桂樹形狀優美,繞進來想跟父親開價買樹;父親沒有答應。

  樹是祖父在多年之前栽下的,這麼多個春夏更迭,已經自成後院一隅美景,一到冬季便能見到枝頭開滿星星白花,即使只是匆匆到後院曬衣,也能嗅到庭院清香滿飄。

  約莫還在大學時期,一日母親傳來父親採花釀蜜的消息,從此冬日每聞家中桂花開,便會立刻反問父親是否釀蜜。

  今日下午不甚安穩的午覺睡醒,朦朧走到後院,發現父親拉著小外甥細嫩的小掌,手把手地教他採桂花。

  這是我第一次親手採花、撿花,灌糖、灌蜜,眼看一瓶桂花釀逐漸成形。

  父親說,還有另一種作法叫「桂花滷」,得先把花炒香再摻入糖漿;然而畢竟是家裡自己泡茶調味用的,不需要太過講究,最多食用以前先用熱水引出香氣,就很夠了。

  肇因於寒冷而半縮在凳子上,邊將一穗一穗的桂花剝入篩籃內,居然出乎意料地令人專注而平靜。上高中以後,年歲越長,似乎越難以安靜下來,好好地、專心地一口氣讀完一整本書;大學過半,智慧型手機大舉入侵,本來就罹患的網路成癮,戒斷症狀更加嚴重,幾乎是心思一有空閒就會掏出來滑閱;沉心讀書變成一件困難的工作,例如這日下午一本書只讀了三分之一便感覺精神不濟,困倦地只想蜷在枕上悠悠入眠。

  然而手指捻著這些細瑣、柔軟的小花瓣,將它們收集成撮,執入玻璃罐內,卻忽然不知所以地讓人心安。

  大概是世界旋轉得太快,在都市裡沉浮掙扎太久,逐漸忘記了怎麼去「生活」。

  或許這也是我始終沒有習慣台北的原因,不只是天氣惱人、交通繁忙,太多庸庸碌碌以及疲憊讓我沒有時間停下來,親手、不去思考太多地只是「做」。

  把白黃色的桂花裝滿了半個玻璃罐,去了花的枝椏整理好收拾到外頭,回來,拿了父親先前做好的桂花釀泡茶。

  這些飲食記憶似乎就是和「家」絆在一起的。冬日的桂花釀,周末的咖啡香,除夕全家十幾口人圍著一張大桌吃年夜飯。

  大一寒假返家,給當時暗戀的一個男孩寫了好幾次字,第一封的照片就是這棵桂樹,而今早已另有論及婚嫁的男友,說不定隔年就不能再在家裡吃年夜飯,今年就會是最後一次在這一張長桌,和熟悉了二十多年的家人圍爐,想想便覺得傷感。

  一個女孩子長大、結婚以後,便被迫離開從小生長的原生家庭,再被栽植移入另一個家庭之中,思及此,心裡難免不捨、憂慮、惆悵。雖然我們的母親、姨母甚至祖母們都是這樣過來的,像是婚姻女性躲不開的命運,不免更加敬佩她們的偉大。

  假使今年真是我與家人共度最後的一次新年,那些我在廚房裡嗅聞、打轉的歲月,也會停留在記憶最深處,很久、很久。


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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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公里以外的愛情。


我親愛的:

  從來沒有人警告過我會以這樣的方式與你墜入愛河。或許該說,沒有人警告過我,關於你的任何一件事情,因為在半個地球外的人們眼中,你是如此低調而神秘。

  我就這樣跌入你懷裡,並非失足,卻也在意料之外;他的歌聲不過是個開端。

  他們說,你的孩子來自北海,高大卻不笨拙,優雅卻不矯造。他們的眼睛盡是你深刻的藍。藍是你的顏色,是水,在你的血液中流竄,蔓延、纏繞你的軀體與四肢,勾勒你的沉默和包容。

  他們總說柔情似水,而這輩子我註定離不開的便是水。也是你。我站在黑鑽石的岸邊,在你的愛撫下顫抖地屈服。

  不,你不追求,你不討好。你沒有華麗壯闊的風景令人為你神魂顛倒,你沒有豐沛經典的收藏讓人為你流連忘返,你只懂得站在原地,讓小美人魚淒美的愛情故事傳唱整個世界,好吸引懷抱著童話幻想的旅人走向你;用如織如畫的新港和頭頂高帽的衛兵作為手段,任由對方逐步為你失守淪陷。

  我早已不再是痴心相信「從此幸福快樂」的天真小女孩,卻依舊義無反顧地握住你遞出的手。在你雙臂中我想找尋什麼,是風,是雨,是日光,還是一片內心的寧靜?或許我自己也不明白。

  你安靜的微笑是一場謎。

  無法說清楚是那一刻我意識到自己愛上了你;你知道,你給予每一任情人的眷戀,是從一絲一絲從毛細孔隙潛入,慢慢、慢慢滲透肌膚,在對方領悟以前搶先佔領 他們的心,他們無從抵抗、掙扎,只能選擇繳械投降。離開你的前一晚,坐在床上我泫然欲泣,試圖留下與你的最後一點溫存。這是作弊,可我竟無法控訴你邪惡,因為親愛的,這畢竟是你專屬的獨特魅力。

  哥本哈根、哥本哈根,我是如此迷戀你卻又如此痛恨你的心機,因為即便仍身處千里之外,我已迫不及待渴望飄洋過海,只為再次親吻你那甜美的雙唇。


2012.11.18 被退稿索性貼自己家。要我寫快樂的文章實在太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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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在,請聽我說。




  你把頭埋在枕頭裡,問我你能不能不要去上學。我問你怎麼了,今天天氣這麼好,還有你最喜歡的數學課,為什麼不想去上學?

  你從枕頭下探出腦袋,眨著那雙帶著大眼袋的眼睛對我說你肚子痛、頭痛,全身上下都不舒服,可不可以不要去學校?

  我注視著你,猜想著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你喜歡Hello Kitty,那一隻粉紅色沒有嘴巴的貓咪。你總是在芭比專櫃前流連,而我總恨不得替你擋下所有店員小姐鄙夷的目光。她看看你,又看看我,她的眼神彷彿在說,這孩子有什麼問題、他的家長不覺得奇怪嗎?我走過去握起你的手,低頭望向你看著我的笑容,就如同每個孩子的一樣純真可愛。

  當你學會看報紙後,你仔細地閱讀了每一則,接著跑到我身旁,手指著一篇社會版的報導問我,為什麼那個十三歲剛上國中的男生要跳樓?我將報紙拿了過來,折好擱到一旁。我沒有辦法對你說任何的話。我沒有辦法告訴你,他選擇結束年輕的生命因為其他人、很多人不尊重他的生命。我沒有辦法告訴你,世界不完全是友善明媚的。

  怪人、娘娘腔、胖子、男人婆。當你越長越大,你會發現,言語可以很殘忍,人們可以很殘忍,就只是因為偏見,因為恐懼與盲目、因為他們不能夠包容和他們不一樣的人。

  人們可能會攻擊你,從最初的惡毒話語,到小石子;後來長大了他們發現那些不能再傷害到你時,他們換成了拳頭、銳利的武器;當他們發現法律不允許,他們會更改成無形的冷言冷語、孤立和冷落。無論哪一種都令你遍體鱗傷,甚至感覺活著是一場嚴刑折磨。

  你一直都不能理解自己究竟犯了什麼錯。你懷疑其實根本沒有人在乎。

  你等著有人能過來,告訴你,你並沒有錯,你生來如此,你只是在做你自己。你站在那,一直等、一直等,癡癡地、沉默地等待著,孤立無援,逐漸你的希望慢慢熄滅,像是黑暗中最後的一絲光明,漸弱漸淡,最後被漆黑全數吞沒。沒有人來過。

  很多時候,當你居高臨下俯視著街道,會想著:不知道跳下去會是什麼樣的感覺?是不是就能終結一切?你好累了、沒有力氣再抗爭了,想就這樣放棄,讓他們得逞,讓他們獲勝好了,因為一切都無所謂了。有的時候,你會覺得日子很難熬,每日早晨都痛恨睜開雙眼,覺得這樣的苦難好像不會有結束的一天。

  可是親愛的,有一天,它們真的會結束。當你度過了這段日子再回過頭來看,你會更珍惜那些支持你、愛護你的人,你會更喜歡、更愛當時那個努力掙扎、和生命奮鬥的自己。

  生命從來就不是你能夠用來賭氣或者開玩笑的籌碼。它很珍貴,它很美好,它值得你用全心全意認真看待,因為它可能是你這輩子接受到最美麗、最有價值的禮物。

  如果你還在,請聽我說,沒有人能夠告訴你應該怎麼活你的人生,也沒有人能夠告訴你應該以什麼樣的姿態在旅途上行走。沒有人能夠告訴你,你不夠美麗,不為這個世界所容。

  如果你還在,請聽我說,生命中還有太多、太多美好的事情等著你發掘,等著你體驗,不要這麼快就放棄自己。你不會知道它們在哪一天會降臨,但那一天確實會來臨的。終究會來臨的。

  你仍蹲在地上,蜷縮著身子抱著自己,腦袋埋在雙臂之中,彷彿想抵抗這個不公平的世界,試著保護自己不再受傷。我走近,在你面前蹲了下來,當我的手碰觸你肩膀的同時,你張開手撲向我,緊緊攬住我的脖子。我擁抱著你,將臉貼在你肩上,輕聲告訴你會有人愛你的,不管你愛誰、想做什麼事情,喜歡做什麼事情,只要那是你自己想成為的樣子,不管那是什麼樣子,都有人愛你的。

  在我鼻息間你的氣味令我有種感覺,很熟悉的感覺,感覺你是曾經的我,是我弟妹,是我未來的孩子,是世界上千百萬個正在掙扎的幼小靈魂。你可以是任何人。你可以是每一個人。

  如果你還在,請聽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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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又看見學院的徵文訊息時,這個近來不斷在我腦海中縈繞的主題終於塵埃落定地停在我面前。

我一直感覺,其實不應該由我來寫這篇文章,因為我並不夠資格。我身邊還有很多朋友,他們才是熬過來的勇者,他們比我更懂生活在彷彿不會被打破的困境迴圈裡是什麼樣的滋味。

每一次我看見類似的討論,總忍不住去想,我高中同班的那個女生現在還好嗎?我們過去對她做的事,雖然不算真正的暴力,但也不真的正確。她為此受傷了,這點我於心有愧。我無法說現在我正在做的事,是否有贖罪的成份,但可以肯定的是,對於對待周遭人的態度我更加謹慎和壓抑,也更常去思考自己做的究竟對不對。

抬頭歌是同樣討論校園霸凌與暴力的電影【Bang Bang You're Dead】的片尾曲,非常推薦這部,能夠觸發很多想法。電影主角在他的遺言錄影帶裡,說了一段話令我非常震撼與難過。他說:
They don't just hurt kids, they make you hurt yourself. …… Kids can be the most ruthless people in the world. They can just be supernaturally cruel. You've got to be a man! Be a man! BE A MAN! Sometimes you just wanna cry. Sometimes hate is the only real thing in the world. You can stop loving someone, but hate seems to go on forever. People respect hate. It speaks, it vibrates.
Some people don't even need a gun to hurt you. They use words or laughter. They enjoy watching you bleed to death. They get off watching you fighting back the tears, getting a lump in your throat, blushing, wanting to cry, and they give you a name: Trashcan, pizzaface, loser, faggot, loser, weirdo, spaz, retard. You know the name does something to you. It changes who you are, it alters your molecules and one day you wake up and you look in the mirror and you don't recognize yourself anymore, because you believe them. They win you lose. You wanna cry, please leave me alone, but nobody listens, because nobody cares, because you don't have a name anymore because they took it away.

也許我寫這一篇,只是希望看到這裡的你,能夠停下來想一想。

如果你是那個正在忍受折磨的孩子,我請求你不要放棄自己。

如果你是那個有意識/無意識冷言冷語的孩子,我請求你停下來,換個角度假設今天你在他的位置。

如果你是那個發現有痛苦靈魂正在求救的人,我請求你為他伸出一隻手、多關心他一點、多問幾次為什麼。

或許,即使只有一點點,但至少,世界因此而改變了。


2012.4.3 第五屆臺大楓城新聞與評論徵文比賽散文組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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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



  送走郭,你望著他佝頹的背影隱滅在燈火中,竟有種說不出的落寞。

  先早就說好今日他的來訪,但聽見門鈴後你前往開門,門後他的樣子仍讓你頓猶了好一會兒。記憶中的他仍是那個眉眼間帶著憂鬱色彩的男孩,面前那張臉上掩不住的皺痕對於你,恍然很是陌生。

  你想起偶爾的早晨梳洗,你會對著鏡中那個鬢角斑白的男人感到迷惑和漠然。

  時光從沒有對誰留情過哪,你想。

  你讓他進門,他友好地對你笑笑。你的心一下子暖開。多少年,郭的笑容從未更變過,依舊是眼眸一彎就放光的那副神態。你闔上門,看他如在家中自在地找了個最舒適的位置就座,你則徐緩地走向收納茶具的櫥櫃,悠閒地挑選茶葉。為了調適心情而播放的音樂在房裡流瀉,鋼琴聲叮叮咚咚很輕巧,屬於茗茶的清香自木櫃中暈開,那股淡然好聞的氣味使你安心。你掃了郭一眼,看見他正閉著雙眼,一手輕揉著太陽穴。你決定好茶葉了。

  你們認識的太早,以致你們都以為對方底細自己早已摸透,卻誰也沒有認真驗證過,縱使習醫如你也沒有。

  他握著冒著白煙的熱茶,表情顯然鬆懈不少。你好奇他眉尾緊繃的那條肌肉何時才會也跟著旋開──他有壓力時總是會這樣,從小就有,改不了,這也是為什麼你總能捉到他說謊的原因。

  「說吧。」你試著以最容易的語氣開口。他看了你一眼,又是那個笑,口中喃喃總是逃不過你的眼睛,開始慢慢以他多年的教師生涯所留下的口吻敘述起他的夢。

  他說他夢見他的母親。他夢見他的母親又開始奔跑起來,反方向地。

  已經過了多少年,在他腦海裡,他母親總是在奔跑,就算他從少年羸弱的雙足追趕到青年健壯的腳步,再到中年後日漸衰老的雙腿,自始至終,他永遠追不上她。母子之間牽扯不清,他眼中滿滿都是疲憊。你無法評論,因為對你而言,擁有一個母親,無論她奔跑與否,那個孩子都太過幸福了。

  至少奔跑能看的見、追趕的到,你的母親則是生了一對翅膀飛走了,彷彿消失在空氣中。沒有痕跡,沒有味道。

  你從來不知道嘉義和台北之間的距離有這麼遙遠。

  小時候時常,你懷疑自己是否忘記了她的模樣。最初這種感覺令你心慌,你翻遍所有從嘉義帶來的書籍,找尋那張你偷偷藏起的泛黃照片,那是母親年輕時的獨照,父親為她拍攝的,那樣嫻熟美麗的母親,嘴角藏著淡淡的微笑,還有你再也無法擁有的溫柔。當你找不到時,恐懼如潰堤般席捲你,你逃不了,無處可逃,只能盡可能地蜷縮在角落,止不住地顫抖。你有五天沒有去巷子口找郭。後來你在同學交還的那本《大地》的蝴蝶頁間找到,照片中的女人卻忽然陌生許多。但你還認識她的,你堅決這麼以為。

  後來你上了大學,進了醫學院。遇見很多女人。很多。你開始在遇見的每個女人身上找尋母親的面容,卻發現母親宛若遺失臉孔的幽靈,站在一個又一個女人身後卻都不是她們。

  你始終沒有為誰而停下。

  有時,你懷疑自己是否忘記了她的模樣。當你這樣想時,你會掏出那張發黃發脆的照片,看著方框中的女性被歲月模糊的輪廓,不知道該記得些什麼。

  你記得她總是穿著一襲白色洋裝,裙襬輕盈而飄逸。你記得她會彈鋼琴。幼時她時常將你抱上鋼琴椅旁,讓你看著她彈琴。她的手指修長而細緻,抵著白皙的鋼琴鍵,輕輕下壓,鋼弦發出清脆的音階。那是一雙彈琴的手,經不起粗糙的對待。「醫生娘啊,」來家裡的客人這樣稱呼她,母親會溫和地笑笑。她的眼角也總是有光。

  是真實的?有時候你會想。究竟是記憶在愚弄你,又或者那曾經是現實?她離家的那一天,依稀她曾親吻過你面頰,又或者那只是夢。時間和空間不斷被拉長,變的無盡而脆弱,剩下你,站在這一端,看見另一頭淡白色的身影逐漸被黑暗吞噬。

  就連回憶都開始退化萎縮。

  你幫郭照顧他母親──奔跑的人終究會停下的,可消失的人只會宛如泡沫,漂散在大海中──試著從她身上捕捉一些屬於母親的影子。氣味,或是觸感。但你會質疑,這樣做究竟是在印象中找尋線索拼湊,還是依憑著感覺捏造出一個理想。你有些錯亂。

  還是別想下去吧,你琢磨著。這樣的追尋注定不會有結果的。

  街上的燈一盞一盞逐漸熄滅,淺薄的日光在道路的最底洩露而出。你忽然想起桌下的那一箱CD還沒有整理,抖落滿身回憶,你轉身緩步走回屋裡。走回披掛著綠色攀藤的洋房,它像尊幽魂,沉默地矗立著。

-Fin




2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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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自郭松棻〈奔跑的母親〉,廖之視角。
還是跟上次一樣呀,請在我星期三交出去以前告訴我意見和心得吧!=)

※網路上找不到〈奔〉文的試閱,稍微補充一下背景:
廖是主角(原文中未提及其姓名,因此我取作者之姓作代稱)幼年時期的好友,兩人多年未見,主角到廖家中探訪,對身為精神醫師的廖談及自己的夢境,並聽求對方的意見。
廖家本為醫生世家,廖之父親在廖童年時(光復後第二年)即被槍決於嘉義火車站前,由廖和其祖母前往收屍。為此廖之祖父將責任怪之其母,迫使離開家門,並將廖送至台北廖之二叔所經營的診所(即廖現在之住宅,荷蘭洋房)生活,母子自此未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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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娘。


  林愿之女,出世經時月餘不會啼哭,取名默娘。默娘自小慈悲心善、聰慧靈敏。十三歲即已飽讀五經。一日父兄出海從商,風雲變色,默娘提著燈籠趕往海邊為父兄指引方向,讓其平安歸來,不幸遭狂浪捲襲。此後村民每逢暴雨夜即見一紅衣少女引燈立於崖上為海上漁人照路。

──《海事軼聞》


  窗戶被風雨拍打的令人驚心。一陣強風颳了過去,燈塔的燈徬徨地在黑夜中閃爍了兩下,褪入幽暗之中。默娘眨了兩下眼,隔著玻璃窗,看見屋外漆黑成一片。手指在窗沿敲打了兩下,身影離開震動的窗邊,走向更深的房間。

  她自小就安靜,但安靜並非與生俱來的。


  母親是在家裡生下她的。那一夜很黑,細雨飄搖。偌大的宅子被窒息的靜肅填塞,幾乎沒有一個聲響,直到一聲嬰兒啼哭劃破空氣──戛然而止。女人顫抖的手掌蓋覆著嬰兒的嘴,遏止了哭聲。

  產婆驚懼地注視著母親抱著女嬰,像是失了心魂的瘋子,前後不斷地擺盪著,口中喃喃自語:「別哭……不能哭,哭了妳爸要罵人的,妳爸要罵人的……」



  她在母親的懷抱中就學會了沉默──名字,不過是她肖像下一個額外的註腳。

  默娘支手摸索著牆前進。她大可不用這麼做的,這個家,這幢房子她熟的不能再熟,縱使是閉著眼,她也能走到自己想要的位置──不,她扶著牆是因為她需要一點倚靠,足以支撐她到渴望到達的所在。

  僕人們臨時點亮的蠟燭在走廊上昏暗地搖晃,影子在少女身後被拖的修長,曳過了浴室、書房、哥哥的臥房、主臥房。她緩步走下樓梯,身影經過樓梯轉角,父親請人拍攝的全家福就掛在牆上,林愿端坐在畫面正中,衣裝整理的一絲不苟,神色莊嚴而驕傲;她的母親在她父親身旁,兄長筆挺地矗立在父親身後,她則站在母親後頭,狹瘦的肩頭、漆黑的長髮,像極了她母親。沒有笑容。


  門被推開,沒有發出一點聲響。默娘瞪著眼睛,左右張望了一下,確定沒有人看見,才進入房中。父母的、哥哥的房間於她是禁地,沒有經過允許不能進入,如果被發現,省不了是一頓打罵和少一頓餐飯。只是五歲的她已經把哥哥嫌棄幼稚的中國童話都翻過至少三次了,每個句子倒背如流──她想看書,但是她的房間沒有書。父親的書房平常就會上鎖,不可能從那裡著手。她知道哥哥和朋友出去遛達──給父親的理由當然名正言順:「去同學家才可以一起討論功課。」──不到五點是不會回家。

  她闔上門,微微墊起了腳,光裸的肌膚踩在地毯上,亞麻觸感搔的她有點癢。她溜到書桌邊,從一疊書中隨機抽了一本出來。書有點重,小手有些吃力,險些拿不住。《雙城記》,查爾斯‧狄更斯著。她翻開第一頁,默唸起文句:這──是──最──好──

  一個腳步聲打斷了她──她屏住呼吸──腳步聲逐漸遠離,默娘闔上書本收進懷中,確定其它所有的東西都在她進來以前相同的位置上,再循著原來的路,像貓一般靈巧地離開房間。



  這裡除了偶爾前來尋找工具的傭人,不會有人來。地下室的空氣潮濕而冰冷,霉味濃厚的彷彿用力揮動雙手,仍驅散不去。默娘翻攪著抽屜,未整理的格子中充滿了雜物,手指撥弄,稜角相磕,發出吵雜的聲響,在她耳中卻幾乎是愉悅的。她找到了一盒火柴,柴油燈在大木櫥櫃旁的角落。


  這個家向來不需要多餘的聲音,一點點都顯得格外突兀。她母親不常說話,而默娘不確定是因為她不愛說或是不能說。家裡唯一的聲音是她父親。父親的聲音沙啞低沉,深具威嚴如其人,說一不二,不容辯白。

  她愛看書,書裡的文字令她著迷。她不了解書中所描述的那個大千世界是怎麼樣的一個形狀,她只能儘可能地從一本又一本的書中組合拼湊,這個世界可能的樣貌。

  她想念書。

  父親瞄了成績單一眼,動手撕碎。白色的紙片如同雪花,落到地上,卻沒有融化。哥哥站在遠處,幸災樂禍的表情展露無疑。默娘瞪大眼睛。她沒有說話。沒有哭泣。

  「女孩子不必讀太多書,早點嫁人才不用一直在家裡吃閒飯。」

  默娘收拾起碎屑,白色的紙在大理石地磚上絲毫沒有存在感。她轉身離開。沒有試著用膠帶修補,她直接將文件的屍首丟入垃圾桶中。



  油燈的重量在她手中令她心安,她似乎還能感受到上一次燃燒過後殘餘的溫度。生滿鐵銹的上蓋和基座中間夾著有著傷痕累累的玻璃,穿透玻璃上的無數刮痕可以看見中央盛油的小碟。上樓以前,默娘檢查過油量,不多,但已足夠她走到燈塔旁。雖然颱風昨夜才來襲,但她感覺已經太久沒有看見晴天。


  她的笑容像日光。奪目,卻和煦不刺眼。默娘第一次看見她是在庭院裡,她看見一組手指出現在圍牆上端,接著是一顆腦袋,然後是一對手臂、身軀,再來是腿和腳,最後是笑容。她穿著一件棉質杉,頭髮在腦後紮成俐落簡單的馬尾,雙頰因攀爬而像兩朵紅雲氤氳,一對眸子澄亮亮,蘊含著生命力。

  「嗨!」

  默娘看著她,皺了眉頭卻沒有驅趕少女或是高聲質問。兩個女孩只是安靜地分享午後的陽光。

  第二次、第三次都是同樣的位置,同樣的情景,同樣的招呼聲。只是這次,對方問了她的名字。

  她告訴了她。

  「我以為妳是啞巴。」少女笑靨如花,默娘呆了一呆,三秒後才淺淺搖頭。



  回到燈火搖曳的長廊,默娘花了一點時間適應光線。視野又逐漸恢復清晰後,她走向正門,看見客廳的牆上,樹的影子被狂風吹擺的激烈,然而一切都是那麼悄然無聲。不只是她父親和哥哥的缺席──就算他們在,這個家也總是安靜的,不是因為父兄壓迫性的存在迫使她們噤聲,而是因為習慣。她們太習慣保持沉默,而有時甚至,她們會忘了該如何去說。


  默娘沒有看過父母爭吵,或許應該說,她沒有見過母親反擊。唯一稱的上的一次,是飯桌邊的母親將筷子重重放下,不發一語,推椅上樓離去。一刻鐘後,母親又下來向父親道歉。父親臉色鐵青,但什麼都沒說。默娘沒有問過母親為何不走,為何不帶她走?她沒有問。她不確定自己究竟害怕的是什麼,是母親會一如預料地坦白──走不了,這輩子沒有力氣走了──或是她真的會是母親的翻版,在飽受摧殘後,只剩下一身憔悴殘骸無法脫身。


  大門已經被木條封起了,僅存的出入口在屋子的最底,默娘只能往回走。長廊的盡頭是廚房。女僕交談的低語在空盪的房間內成了模糊不清的迴響。除了父親,僕人在暗處的交頭接耳像是主音以外反襯的背景雜訊。

  「──她們湊得很近,我還以為──小姐!」一名大她約莫兩三歲的女傭瞥見默娘的身影險些驚跳起,廚娘則瞪著她,彷彿她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而她的確是的。他們向來被禁止進入這裡。

  「那是下人去的地方。」父親這樣告誡她和哥哥。

  她已經遵守了太多的規定,這一次她決定打破。

  女僕看起來有些驚惶,注意到默娘手中的燈,她結巴地開口:「小、小姐,妳要出去呀?」默娘盯著她們,沒有回答。她看的見對方眼中的作賊心虛。是的,她都知道她們是怎麼樣在背後說她。

  最初是可憐,再來就剩事不關己的冷漠,最後──尖銳苛薄的批評。噢,她知道的。


  她站在特別找來墊腳的木箱上,隔著牆對她伸出手。「來吧。」她說,逆著光,默娘瞇起眼,凝視少女充滿著希望的笑容。「只是一個下午,不會有人發現的。」默娘伸出手,指尖幾乎要碰觸到少女微笑的雙唇。她眨了一下眼,準備將手交出給對方。

  「默娘──」遠處屋裡傳來母親的呼喊,她的手懸在半空,雙眼倏然睜大。默娘猶豫地回首掃了大宅一眼,再轉回圍牆。少女期待地看著她,溫柔地、鼓勵地朝她點點頭。

  「默娘──」外頭世界忽然變的太過巨大太過浩瀚──她收回手,用力克制住顫抖的手臂,轉身,強迫自己不要回頭。默娘明白她已經打碎了一樣東西──摔破了、再也修不好──那一瞬間她看見少女眼中赤裸裸的指控──被背叛。她聽見落葉在腳下被踩踏斷裂的聲響,一下比一下虛弱。



  通往燈塔的道路是一片漆黑。雨水打濕了默娘的臉,髮絲散亂地黏在額前,她緊緊握住手中的油燈,小心地保護住不要讓火苗熄滅。路被那一點點微弱的火光照亮,她的步伐蹣跚而凌亂,石子劃傷了她的腳,但她不在意那一點疼痛。


  臉頰上仍熱辣辣的。默娘靜靜地聽著水聲嘩啦作響,流入浴盆中,手指無意識地輕觸著臉上的紅印。當她還小的時候,洗澡時她會偷偷將水放滿半個澡盆,然後滑進去躺在盆底,感覺世界陷入一片寂靜──她會睜開眼,注視水面上扭曲不定的景色,安心地讓自己躲在水的懷抱中──如果可以,她幾乎會虔誠地祈禱自己是水的女兒。擰息水流,她踏入盆中。沒有尖叫。沒有暴怒。沒有扼抑。沒有慾望。沒有自由。


  風颳的她差一點失足跌下去。差一點。默娘仰起頭,抹開眼中的雨水,注視著燈火已經熄滅的燈塔頂端。不到明日是不會亮起了。她渾身溼透,柴油燈裡的火光虛弱飄邈,一陣風掃來,燈火就暗了下去。她將手插入防水的口袋中摸索,指尖碰觸到那塊粗糙的砂紙面,將小小的紙盒掏了出來。燈又亮了。

  如果一條生命能像太陽那樣燃燒,那將會何其耀眼,何其熾熱,何其光明不滅──她瞅著跳動的火苗,看見了一切──


  她收回手。顫抖的掌心掩覆住哭泣聲。妳爸要罵人的──她睜大眼──默娘──白紙屍首在大理石地磚上絲毫沒有存在感。這是最好的年代。父親端坐在畫面正中,母親在父親身旁,兄長筆挺地矗立在父親身後──小姐──熱烈柔軟的雙唇。他伸出手,不留餘地的巴掌揮下去。注滿的水。馬尾。棉質杉──我以為妳是啞巴──亞麻地毯。陽光。她知道她們是怎麼樣在背後說她。母親慘白的臉。相抵的額──就一個下午──天空。走不了,這輩子沒有力氣走了。背叛。大理石地磚──默娘──哥哥正在幸災樂禍。書房。逆光。那是下人去的地方──父親──


  她跳了下去。水中是一片寧靜安詳。

  黑暗中的那一點光亮又被風給吹熄了。


  『我將獲得的休息遠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FIN



20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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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寫到快要終結時才想到,我是媽祖娘娘的乾女兒。囧rz
(乾媽我對不起妳嗚嗚嗚)
嗚嗚那我是不是要趕快跟寫RPS一樣寫個聲明:本故事全為虛構創作,人名純屬巧合,並非真人真事。我不擁有這些人物,更不會以此營利

嗯,就是這樣。快,請大家在星期三晚上我把作業交出去以前告訴我你們的想法,愛死你們了。


note:
結尾引言取自查爾斯‧狄更斯《雙城記》,為主角之一雪尼‧卡爾登步上斷頭台以前的遺言。
全文默娘不曾有過發言,和她的名字相輝映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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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深處

改編自陳凱歌【百花深處】






  那天不悶也不熱,有點風可太陽不大。翻開日曆,紅色的字體標的端端正正:宜搬家,十足入屋的好日子。

  鞭炮聲響。這頭笑的最開懷的是眼看又有新家住的小孩,竄上跳下在新屋裡玩起了你捉我躲好不快活;那頭忙壞的是穿著磨損紅夾克的搬運工人,小心使勁,就怕把人家的傢俱給嗑了碰了,又給領頭老闆罵上一頓再扣一成薪水。一夥人忙上忙下,終於又安置好了一個心滿意足的客戶,能喘口氣歇息了。當頭的耿樂好容易攢了個空擠上車,咬著筆清點著項目,盤算著時間似乎還足夠再出一次車。

  然後那人就如幽靈一般不知從哪鑽了出來。

  「搬家公司吧?我們家能幫著搬搬麼?」

  耿樂抬頭瞅了那人一眼。對方頭上戴著頂黃色鴨舌帽,很瘦,兩個眼窩深深陷下去,樣子雖有點傻,看起來到還算誠懇。不過,耿樂暗想著,這年頭哪還來什麼幫不幫忙,走在街上你幫老太太拿東西人家以為你搶劫呢,只有錢才可靠,有錢就好辦事。

  「行啊,給錢的活都幹。」

  自小人家就說他耿樂嗜財如命,沒油水的事不幹,沒利潤的生意不做,沒辦法,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北京這樣的大都市,無親無故你靠誰去?不多積一點本,天有不測風雲,哪天發生什麼事誰也說不好。況且,要不是他嗜財如命,拼了命刻苦刻勞努力工作,能在這點年紀當到領頭的小組長麼?

  那人回答的倒是乾脆,頭點得用力。

  「給錢、給錢!」

  瞧,生意上門。

  「住哪啊您?」頭也不抬,耿樂繼續問下去。

  「胡同,百花深處胡同。」他在腦海裡迅速搜索了一下,沒印象。也難怪了,大北京城裡多少胡同,哪個人全聽說過呢。

  「怎麼稱呼呀您?」

  「馮,都叫我馮先生。」盯著對方瞧了好一會兒,那馮先生只是笑笑。

  有錢送到門前怎能不賺?他拉上車門,往屋裡喲喝一聲:「哥倆個,上車,走啦!」


  搖晃的小貨車裡,空調沒開。耿樂單手支著腮幫子,另一支控制著方向盤。白色小車奔過拓寬的馬路、新建的高架,這些路對他而言沒什麼太大感覺。幾天前和一群舊識喝酒嗑牙時,老黃才似感似歎地說,「北京樓越築越高,和小時候的景象,兩樣囉。」不都這樣麼,樓築的高才叫做進步。瞧瞧人家紐約哪幢房子不高?高是進步的象徵!

  想著想著,耿樂歪了一歪頭,正巧眼角瞥見坐在副座的馮先生探出了半個身子在窗外,活似個沒見過世面的鄉巴佬。他吃了一驚,趕忙把人給喊回來,要給警察看到了,還真找事兒呢。先前倒沒察覺到這馮先生怪怪的,現下一觀察,那人黑黝黝兩個眼珠嵌在兩圈深深的眼眶中,愣是透著股說不上的古怪氣質。不過現在反悔也來不及了,人都上了車,總不好把人給趕下去吧。

  對方聽話地乖乖縮回了身,望著窗外街景幽幽地喃喃自語起來:「我怎麼糊塗了……這是哪兒啊?」握著扶把的手很輕,像只受驚的小動物。

  耿樂想也沒想,隨口指了路:車已經到了平安大道、前面就是地安大街……北京大是大,可也不就天天住的地方嘛,至於這樣認不出路麼?要那馮先生是搬家的呀,上工的第一天就要給人遣退了。

  「聽您這口是北京人哪,怎麼會連這展寬成平安大道都不知道呀。」坐在後邊的李易祥插了話。搬家當差的每日都得在北京大街小巷裡奔來走去,識不得路就得餓肚子,就這麼簡單。

  開車的耿樂瞅了馮先生一眼,想到先前老黃的話,不禁覺得身邊的這人有些可憐。怎麼說,北京的變化確實是不小的。政府拆這個蓋那個,景色轉移的太快,難免適應不良。

  「如今就是老北京,也會在這北京迷路呢。」

  他搖了搖頭,踩下油門,車子迅速通過一個紅綠燈。


  小貨車從大街拐進了小巷,小巷再駛進了小弄。一轉再轉,窗外的風景從高樓變成平房,平房再變成空地。這地方真有住人嗎?大夥兒滿肚子懷疑卻沒吭聲。就在一車的人都覺得奇怪的當頭,碰巧馮先生發話了:「哎到這我就認識了!就順這著下去!」既然金主都如此指示,似乎也沒什麼好抗議的,車子就繼續奔下去。只是依舊越走是越荒涼,越走是越無人煙。耿樂轉頭看了看馮先生,後者扳了扳帽沿,挺了挺衣領,順了順肩線,彷彿正在為了迎接一個正式的大人物而整理儀容。

  車外還是是一片斷垣殘壁,絲毫沒有人氣活動的跡象。毀了一半的牆上,不知道被什麼人用黑色油漆寫上了一個個「拆」字,孤零零的立在廢墟中,怎麼看怎麼悽涼。

  耿樂正要開口,張了嘴,話滾到舌尖還沒出口,耳邊又傳來馮先生興奮的聲音:「到了到了!前面就是!」

  耿樂停了車。展在眾人眼前的卻是一片塵土飛揚的黃土原,不僅屋宇殘骸不見,地說有多平坦就多平坦,除卻一株老樹在壟起的小土丘上挺立著。馮先生迫不及待地跳出車外,爬上種著大榕樹的小丘。

  「這裡就是『百花深處』!」他邊跑邊喊,樣子像個離家多年好不容易終於返家的孩子。

  後邊的張晉仍二丈金剛摸不著頭緒,搔了搔腦袋大聲問道:「在哪兒呢?」

  這裡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土地多荒蕪,雜草都不願意生長,風吹過就捲起一片沙塵刮人,哪有什麼房子家庭,連堵可以倚靠的破牆都不見蹤影,更遑逞是可以搬運的家具器皿,他們一群人是要搬什麼?搬樹、搬土,還是搬太陽?空氣可沒有重量哪!

  「這呀!」馮先生削瘦的臉笑了起來,「進了胡同口第一個門就是,」揮舞著手,熱心地就著空無一物的平地介紹起自己現在只剩一片空白中的「家」,「這是我們家院子,兩進的院子!」他臉上咧咧掛著笑,絲毫沒有感覺任何不妥,彷彿真有一幢宅子就坐落在那,兩進的四合院和廳堂。

  頓時一群工人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覷了三秒,接著恍然大悟,感覺自己給人大大地擺了一道。耿樂拉下臉,暗地埋怨自己早該看出來這人不對頭,在平安大道時就該把他給扔下車了,只怪自己心腸軟,才會落得這般地步,等會兒馮峰哥幾個不知道又要怎麼取笑他。想著想著臉都黑了,上車把門甩的大響,發動引擎準備走人。

  眼看工人們都要離開了,在小丘上的馮先生慌慌張張地跑下來,擋在車頭前,兩隻手拍著車玻璃,聲響叩的滿是驚慌,「哎哎!你們怎麼走了,家還沒搬呢!」他拔高的聲音苦苦哀求:「先幫我搬搬家──」

  小貨車沒理他。駕駛座上的耿樂冷著臉,俐落地打擋、倒車、掉頭走人,小白貨車噴起煙,捲了滿地泥沙揚長而去。

  果不其然,車上張晉也沒說什麼,只壞笑壞笑地喊了聲「頭兒」,附帶著一個尖尖的大拇哥兒,惹的所有人哄堂大笑。這廂耿樂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只能暗裡把那姓馮的祖宗八代再問候上幾回。此時手機鈴聲響的倒是時候,耿樂抄起電話,那端老李的聲音跟救贖一樣。

  「在哪兒呢?」

  「百花深處。」啐,深是深,花一朵也沒有,光禿禿的一片,好個百花深處。

  「大榕樹那兒啊,這兩天老有人纏著讓人給他搬家,那天小六子跟他去了,一看什麼都沒有,差點兒抽他,一打聽才知道那人是個瘋子!」

  哪!瘋子!原來做傻子的不只有他一個。想到這,耿樂心裡倒是平衡多了。

  「哎,別忘了把帳跟他結了。」

  當然知道。開玩笑,總不能就跟個瘋子白跑一趟吧。

  小車又打了個彎,轉回了樹小丘前。車停了,工人們下了車。知道眼前是個神智不清的瘋子,還是個耍了他們的瘋子,三個人都沒什麼好臉色,只有說話的耿樂硬是堆起笑臉。說穿了,表面功夫總是必要的。

  「馮先生,您還是跟我們回去吧。再說,出了車我們總不能白跑,您得給錢啊。」

  「你們還沒幫我搬呢!」那瘋子堅持的很,手指著空無一物的平地晃了又晃。「搬完了我就給錢!」

  可問題是,那兒真的什麼也沒有哪,他們一群人要搬什麼去?不過錢總是得收的,反正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還不容易麼?打定主意,耿樂再度開口:「馮先生,只要您給錢,您讓我們搬什麼,我們就搬什麼。」雖說昧著良心騙個啥都弄不清楚的瘋子總有些不好,不過,鄧主席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所以富起來比較重要。


  於是想像力競賽開始了。既然要跟個瘋子打交道,總得奉陪到底。只是幾個大男人手上什麼也沒有,硬是裝出抬重物的樣子,別說旁人,就連他們自己都覺得可笑。剛在車上卸完貨的馮峰瞧著他和李易祥兩人合著搬著那什麼都沒有的金魚缸,憋不住,指著他們大嘴咧的開開的,眼都笑得不見了,那副模樣真讓耿樂想抽他一頓。偏偏這瘋子又講究細節,說是搬大衣櫃還不行,他家只有紫檀的衣櫥,而他們倆手上搬的是個透明的玻璃金魚缸。耿樂只能在心底暗自祈禱沒有人看見自己,這般蠢模樣若是給熟人撞見了,可是要被笑話上幾百年的。

  說是什麼也沒有,一行人倒是在貨車和小丘之間來來返返了好幾回。而那馮瘋子不知從哪拾來了一個破破舊舊的墜子,獻寶似地在工人們之間轉來轉去。

  「這就是我們家陽台下面的鈴鐺裡的盪子,夜裡刮風下雨的時候,叮叮噹噹好聽著呢。您瞧,這就是我們家陽台下面的鈴鐺裡的盪子……您瞧……」

  陪個瘋子玩想像遊戲已經夠累人的了,還是個說不停的瘋子,耿樂沒差點想拿針線把他的嘴給縫起來。好在,經過一個下午的奔波,東西也總該搬的差不多了。張晉搬得無聊,從褲袋裡掏出了一包菸想解解癮,翻遍了衣褲卻找不到打火機,才想起早上給馮峰借了去,於是便扯開喉嚨問道:「哎!火呢?」

  給張晉這樣一問,馮峰兩手一摸口袋,找著了打火機就往張晉那兒扔去,卻忘了手上該還捧著瘋子家的空氣花瓶──在一旁叨唸不停的馮瘋子愣住了,眼睜睜看著自家的古董花瓶就這樣給人砸在地上,無聲的破了,沒有聲沒有響,成了碎片,一片一片無法收拾。馮峰迅速抄起手再擺出原來的姿勢,妄想佯裝若無其事,卻被那瘋子一把推開。

  發瘋了也好,沒發瘋的也好,誰都明白,打破的花瓶,又怎麼能再拼的回來呢?

  他蹲在地上,枯細的手指在土上輕柔地來回摸撫著,彷彿真有尊古董瓷器花瓶就葬身此處。此刻的瘋子也不再是瘋子了,不過是個無助的孩子,眼看最珍愛的寶貝被摔壞了卻無能為力。

  「您給我碎了……您給我碎了……」

  他握著一把土,偏著頭,看著工人們的眼神茫然失所,頃刻便抽抽噎噎哭了起來。耿樂的心不由得縮了一下,忽然覺得這個人這個樣子像極了他那抱著死去小黃狗的六歲姪兒,失去一個小小的生命就讓他小小的世界崩塌了一半,任人看了都覺得可憐心酸。即便對方是個瘋子,怎麼說都還是他們不對在先,這筆錢他也不想要了,白忙的一個下午也就當作做善事,算了。

  他嘆了一口氣,好說好勸地才讓那馮先生止了哭,一夥人終於又上了車,這回卻是滿身的疲倦。耿樂握著方向盤,滿肚子滋味沒法說。小車在黃土地上徐徐前進,日落陽光畫出遠方城市的天際線,勾的整個午後宛若一場夢。車裡的氣氛凍成了一塊,再差一點就能令人窒息。副座上的馮先生幽幽握著幾張紙鈔,說是要給出車的酬勞。此刻的馮先生更像只幽魂,飄忽飄忽的,連說話都失了神。耿樂瞅了那騰在半空的紙鈔一眼,沒敢要。胃裡翻騰的酸味鬧得更加凶猛。

  「前面有一溝流水!」突然在副座上的馮先生驚懼地抓住扶手尖叫了起來。耿樂看了看前方,和先前的景色一般,一片平壤,以為馮先生又說起瘋話,沒理他,自顧自地往前開去。可馮先生害怕的神情絲毫沒有改變,嘴裡不斷重複著同樣的話,握著扶把的手掐的更緊,他指著前方,聲音有些淒厲。

  「真有一個溝給土蓋住了──」

  話還沒說完,車子當真陷入一個坑,前後動彈不得。耿樂踩了踩油門試試,徒勞無功,只好下車查看──輪胎卡住了。從後頭抄了把鏟子就要鏟,馮峰也拿了把鐵鍬要幫忙。所有人全都下了車。

  馮先生嘴裡仍是叨叨不停念著:「哎呀真是,我說這有一個溝的,唉唷,給陷進去了……」這時候的耿樂已沒有心情也沒有餘力去叱喝他,只得任他說去。

  鐵鏟鑿了兩下,金屬就敲到硬物,耿樂撥開土一瞧,是個生了銹的大鈴鐺。他拎了起來,還沒端詳好,馮先生便一把接過去,掏出了他先前拾到的盪子就勾在鈴鐺上。

  「找著了!呵呵呵!找著了!」

  他如孩子似的笑顏逐開,晃著鈴鐺,看著風鈴在他手裡盪了起來,叮叮噹噹響著,拔開步伐就跑走了,身影越奔越遠,把鈴聲拉成了一道銀線,線的那頭跟著他逐漸模糊,直直往夕陽裡融進去。

  就是在那一刻,他們全都看見了那棟兩進的四合院,就包圍著那株老榕樹,藍色的屋瓦,紅色的磚牆,還有那隨風擺盪的清脆鈴響,彷彿一直都還在原處,從不曾改變過……

  而那似瘋似傻的笑聲越拉越遠,在空曠的天與地之間迴盪不停,把時光給晃滿了。

  「哎嘿嘿──搬新家囉──搬新家囉──」



20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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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外

  小時候是個內向的孩子,生活空間很簡單,大抵就是以家為中心,前巷後門框圍架構出來的一個世界。院子的圍牆外是一條溪,深深的溝渠凹陷下去,夾在堤岸之間的是一波永遠看不見底的渾濁水流。

  身為小孩的最大好處,大概是時間永遠很多;身為孤癖的小孩的最大好處,大概還有不怕寂寞。當玩伴們全消失不見蹤影時,一個人就汲著色彩鮮豔的拖鞋,啪噠啪噠地踏過院子的水泥地,從容自若,那模樣,宛如前赴自我沉思的偉大思想家;兩旁矮樹叢瞬間化身為簇擁人群,卻全被我一律忽視。隨後,萬夫莫敵般地拉開紅色鐵柵(此刻成了通往伊甸園的大門),手腳並用地爬上柏油路旁的防護堤,蹲曲著身子,兩眼直勾勾地盯著溪水,腦海裡瘋狂幻想著,眼前是偉大大陸上的一江滾滾洪流(事實上接近滿湧的情況只有在連綿不絕的傾盆大雨持續好幾天不暫歇後出現),孕育著多少生命和生生不息的一切(只可惜孕育出的只有因偷放豬排泄物而日漸茁壯的細菌和垃圾魚)。總是就那樣待著,不知道幾個秒鐘、分鐘(有時甚至感覺像鐘頭)過去,母親大人尖銳的高喝聲會從身後如雷貫耳(「爬那麼高當心摔下去!」),偉大思想家一瞬又變回了孤癖小女孩,心甘情願地跳下防護堤,拖著鞋子走回家。

(本段請當小說看謝謝,本人小時候安靜內向但並沒有早年憂鬱傾向)

  出了門右轉,沿著溪走約十公尺,可以看見一座用木頭和鋼筋搭造起來的便橋,支撐的鋼索和我的手一般粗,木板上的鐵釘都生了鏽,在我有記憶以前就不知道已經累積了多少歲月。橋窄窄的,汽車擠不進去,大人們遠遠的在路頭就放了張手寫的牌子,寫著大大的「此路不通」,駕駛們只能摸著鼻子乖乖繞道,於是馬路弱勢族群便名正言順地霸佔了那座橋。由於年事已高再加上缺乏維護,即便是最微弱的風吹草動──例如行人走過時──都能感受到橋下木板的震動及唧呀聲,生怕身上的人不知道它蒼涼的晚景和歷史。

  最開始的我很害怕,每次過橋前總在橋頭躊躇不前,滿腦子胡亂擔心著,會不會就在今天,自己走到橋中心的時候,正好轟隆一聲,直直跟著壽終正寢的木橋一起墮落溪中,回歸大水的懷抱。後來過橋的次數多了(顯然它效法鐵達尼號斷成兩截的畫面只出現在我腦海中),膽子也跟著日漸壯大起來,雖然大多數時候都還是蒙著頭,逃難似地飛奔過橋,並在前足「腳踏實地」時大大鬆一口氣,拜天謝地,慶幸著自己還命不該絕。但是日子一久,小丫頭就天不怕地不怕了,變本加厲,益發放肆,甚至膽敢在橋上撒野,蹦蹦跳跳踩踩跺跺,一副唯恐老橋就不會挨不住小鬼頭摧殘垮了的樣子。倡狂囂張的態度久久沒有收斂過,直到有次路過橋中心,突然興致一來,停下腳步,挨著欄杆,望見橋下一流溪水潺潺,霎時間領悟到老橋的偉大:有它風雨無阻地守在這,才能讓我們不必大費周章地繞路只求過河。一股敬畏感自心底油然而生,自此,過橋時分都安分守己,不敢妄加造次。

  除了徒步者外,老橋倚仗著年紀大,也有了自己的特權:「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的石碑大概很適合在橋首立一塊。騎腳踏車的人,到了渡橋前便會自動自發地跳下車來,牽著車,慢步過橋。幾次,坐在父親腳踏車後座,從被車輪加乘過後的高度俯視橋下的溪水,刺激的有點驚悚。年幼的我萬分惶恐,害怕父親一個閃神或是自己不小心注意,就會以破竹之勢跌出橋外,連低矮的欄杆都攔不住。當然,也不是個個過橋人都像我那樣戰戰兢兢。膽子大的還是有的。最勇敢的當屬機車騎士,不慢、不停,更不下車,乾脆就把老橋看作敗北在他劍下的惡龍屍首,一點都不拖泥帶水地直直輾過,頭也不回,一口氣過了橋。只是苦了輪胎下的木板,唧唧呀呀地慘叫著,巨大的聲響在我耳裡引發一陣心驚膽顫,總不禁要為他們捏一把冷汗。

  那條溪像是一道分界,畫開了我的熟悉與不熟悉。溪對岸的馬路拐了一個彎,轉身往更遠的地方延展而去。在馬路的這頭則是一大片用鐵絲網圍起來的桔樹林,記憶中不曾看到過盡頭。

  接著,一切都變調了。

  溪水依舊是那麼渾濁。變化翻滾的是那麼快。在我意識到以前,溪對岸的鐵絲網拆除了,大片的桔樹林被鏟去,新的道路拓展而去。彷彿不過一個轉身,再回首,身後的景象已被人用剪刀剪去,貼上新的、我所不熟悉的畫面。嶄新的交通發展拉著商機的手起飛;便利商店和餐廳如雨後春筍般,一家家自地面冒出;原本翠綠的稻田被灑了助長劑,在幾個月內長高成了住宅。倚著木頭窗檯,從三樓窗戶望出去,手下觸感依舊,眼前卻再也看不到一望無際的風景。市郊模仿起城市的綠色流行:溪岸上的防護堤被左鄰右舍砌上了白色保麗龍箱,裡面種菜。每個箱子把縫隙都填的結結實實,沒有多餘的地方給我落腳了。

  而老橋甚至沒辦法親眼見證這個過程。

  它便是這一切更新的第一者。工人在它身旁架起了新工程,一座水泥橋轉眼落成。木橋老了,搖搖欲墜,似乎再也無法承受任何重量,對比隔壁白色新人,風中殘燭,更顯得悲哀。終於有一天,市公所封鎖了橋的兩端。再不久,就宣告要拆除。動工的那一天,我站在家門口,心底莫名感到哀傷,只是,嘆息卻也來不及了。轟然一響,橋自中央斷裂成兩截,一部分我的童年落入水中,被溪水帶走,漂流遠去,不曾回頭。

  幾次我嘗試在新橋上走,來來回回,過了橋再掉頭,一趟、兩趟……卻怎麼也走不出當初在老木橋上的感覺。水泥橋不會動彈,很堅固,很安全,不會讓我摔跌,也不用讓我操心橋斷或者落入水中;可它給不出老橋曾帶給我的淘氣和愉快,也給不起天真和單純。

  最近一次回家,我站紅色柵門外熟悉的位置,努力想辨認出過往的景象,卻發現自己徒勞無功。應該嶄新的水泥橋此刻卻忽然也斑駁不已,歲月在油漆上畫下一道一道痕,白色不再純潔無瑕。唯一眼見的綠,是家庭種植在小箱子裡的蔬菜,稻田和綠油油、黃橙橙的桔樹園都不在了。不在了。幼年的時光擺了擺手,沒有道出一聲再會,靜悄悄地離開。我闔上雙眼,最後一次,幻想自己是從容赴義的思想家,撿拾起月光,走向燈火通明的家,走回更迭不停的現實。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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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了,分不出哪些是真的記憶哪些是瞎掰/記錯的。

「描寫你對城市或故鄉的記憶,及其變化中的體驗。」
我寫這樣對嗎?怎麼一整個感覺很偏題?囧
1500字的散文真的很難寫,小說比較乾脆。



覺得哪邊不好請用力指出來。(大心感謝你)

2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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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會午夜




  它在燃燒。

  它是一枚煙火,身先士卒地沖上深黑的夜空。

  它幻想著,期待著,遙遠身下,它看不見的身下,萬頭鑽動群眾的驚叫和讚嘆。
  
  它渴望這種掌聲。

  然而,在它升至最高點,而後殞落前,人們的目光早已不在它身上。

  因為總是會有另一個,更大,更炫麗的煙火取代它的位置。

  還會有另一個。

  一個接著一個。

  而它只會消失在夜空中,無聲無息。

  一如它的出現。

  悄聲無息。







  老爹趕在台南燈會的倒數第二天,堅持帶著全家赴會。

  這裡到了晚上整點時分,會釋放一次煙火。

  我一共看了三次。前後兩次在車上,中間一次在下車不久後的小湖邊。(知道我們塞了多久的車了吧)

  上面這一段哀傷的小故事是最後一次煙火賞賜的靈感。

  其實我並不想赴會的,畢竟那些「花燈」對我來說,基本上是傻氣愚蠢又可笑。(一點都不精緻)

  整場花燈會我只期待那大片燈海。

  大紅燈籠高高掛。

  很美,很打動人心。

  要離開的車陣上,太塞。老爹扔給我相機,我下車,在燈海下佇立很久,不想離開,險些錯過移動的車龍。


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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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三毛】



  我看見妳赤裸著一雙細足,手裡拎著一對白色繫帶涼鞋,滾滾黃沙掩蓋了妳的足跡。

  我想學妳,忙手忙腳卸了足上束縛,卻在肌膚碰觸沙粒的瞬間被狠狠燙了一道痕。撒哈拉咧開嘴,荒唐地嘲笑我,憑著一腦袋的胡思就妄想效法那位熱烈的女子。

  我不懂妳。那一片荒蕪蔓延的土地,為何卻是妳如此嚮往之所?兀鷹一腳停在仙人掌上,沙啞地嘎叫了起來,像笑我,笑我不懂妳的浪漫。

  是的,妳必定浪漫,否則荷西送妳的那顆乾枯駱駝頭骨為何會安息在妳城堡的架上?拇指擦過龜裂的開口,我幻想多少年前在這之上的生命力。牠必定咀嚼著大漠中殘存的精華,悉數磨碎,一口吞盡,不敢、也不能浪費,因為那是牠生命中屈指可數能賴以為生的物質。就像妳的文字之於妳。

  妳卻笑了,笑我太過多情。我搖頭。三毛,那齣上演在東柏林,連生命都可以不要的愛情,豈是我用盡一生心血所能夠付出的?

  『那不過是一場衝動。』妳悄聲說。

  我望見妳拉開大門向外走去,陽光毫不客氣地灑了進來,亮白的細針,戳戳扎扎我的雙眼。我背過身,看見凋朽的原木架上,那顆擁有兩目黑洞的駱駝頭顱,扯出一張詭異的笑臉,齜牙咧嘴地盯著我──

  「三毛!」我駭然驚喊,妳伸手一把拉住我,依舊是笑。妳就是熱愛收藏這些在別人眼裡一錢不值的小藝品,說它們討喜的可愛。只要是看對眼的,最後都必定會成為守護妳美麗城堡的兵衛。我懷疑,它們肯定知道妳的秘密──妳胸腔中這份洶湧不息的熱愛絕不亞於妳對大漠的狂熱。否則,那群雕了紋的石刻像不會乖乖待在妳懷中,一路隨著妳越過護城河,直奔開敞城門;否則,那枚鑲了白邊的銅片不會居啃竊蝕妳前胸,險些要了妳的性命。

  妳將指頭抵住雙唇,像個孩子想掩飾秘密,圓潤澄澈的眼眸在長髮下靈銳地閃動:『噓──別同荷西說,否則一會兒他又要大驚小怪了。』

  對,荷西。妳像個長不大的孩子,而他任由妳胡鬧,只因他真的愛妳。他願意跟妳夜闖總督府,就為了幾株歪歪零零的花;他被妳拖到海邊,一整個週末就當妳的素人漁夫。而我卻偏愛看妳拿著母親寄來的乾貨,獻寶似地哄他、誆他,這是山上凍的雨,那是反了面的複寫紙……嫁了個外國人卻老喜歡欺負他的外國身分,寫著他看不懂的字,成章,成篇,成文;可妳還是愛他。

  妳但笑不語。

  我偏頭望著妳的側臉,猜想也或許妳從來未長大,用那張在沙漠中考得的駕照,在世界蠻衝直撞。台北街頭攔住妳,卻被妳可憐兮兮的神情網住,鬆了心。妳卻一溜煙地跑掉了,一路爽朗燦笑,只留下銀鈴般的笑聲和那抹愉悅的背影。越奔越遠。

  妳別開眼不看我,只低臉搖頭,在口裡喃喃嚼起字句──在奈及利亞的度日如年,成長了;在他離開的歲月,蛻變了。這些輕聲低語,妳彷彿想讓我聽見,卻又不想我聽見。

  我說,妳就像那籠裡的小丑,將自己關在角落,以為全世界都拋棄妳了。妳卻笑了,拉起人偶的手,對我招了招。『不不,它是自願待在籠子裡的,它隨時都可以離開,妳瞧,它還有半個身子在外頭呢。』

  是妳愛這個世界太濃、太深、太烈了,對否?可它無法回報妳愛。妳在這頭發現世界開始一點一滴被荒涼啃噬。而它理當該像大漠的,卻又不是大漠,因妳在這兒,看不見那狂野、原始的生命力。可妳無法再回去了,因為病痛,它們折磨妳,摧殘妳,將妳綁在原地,動彈不得。

  「不該是這個樣子──不該是這個樣子的!三毛,妳註定了要瘋狂、要流浪,這裡的一切太過平凡,太過平淡,妳不屬於這樣的生活──」我急忙喊了起來,頭搖得厲害。

  妳嫣然一笑,附在耳旁,細聲告訴我,妳決定,到夢中尋找妳自己的撒哈拉。在那場永遠不願、也不會醒的夢中。

  一陣狂風肆虐,吹翻了妳的秀髮,掀了白色亞麻大裙。風沙刮得我看不清。我大聲呼喚妳的名,那麼脆弱,那麼清晰──陳平!

  鬧鐘嘎嘎響了起來,被我一掌拍掉。

  我聽見妳的纖纖雙足逐漸被黃沙埋葬,在撒哈拉。





※※

ㄧ位傳奇的女子,如此一生風風火火、熱熱烈烈。
獻給三毛,我最愛的作家。

2007.2.20


註:屏東女中第三屆雨豆文學獎散文組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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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derLine 邊界

BorderLine 邊界

 

Wars.

Why there are wars in the world, especially between our countries, between his and my countries.

  戰爭。

  為什麼世界上要有戰爭?而且就在我們兩國之間,就在我跟他的國家之間。



I still remember he was wearing pure-white shirt on the first day I met him. His short hair had grass aroma, and his smile smelled just like sunshine. He said that he was here to visit a friend, but he was lost. It sounded like a ridiculous excuse, but I actually believed him. I guessed it was just because the weather that day was so nice. Getting the specific address, I found it surprisingly that it was mine. Walking back home, I was guessing whether who he was acquainted, Father or Mother? I opening the door, my elder brother put out his nose and said “Here you come!”

  我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那天,他穿著一件純白的襯衫。短短的頭髮有淺淺的青草香,笑起來有陽光的味道。他說他是來這裡拜訪朋友的,但是他迷了路。聽起來像是個可笑的藉口,但我竟然相信他了。我想或許是那日天氣太美好的緣故。問明了地址,我驚訝的發現,那是我家。猜測著他到底認識誰?父親?母親?我打開門,哥從門內探出頭:「哎,你來啦!」

 

He was my brother’s best friend in college. His name was Jerry. Ken asked me to take him rambling around the town, showing him the beauty of the county land because he suddenly had some emergent incident to care for. As two days touring passed, I found myself fell in love with him. It was in the night the spring celebration finished that he gave my first kiss after sending home. Ken said that he had known we are meat for each other early before Jerry’s coming. Checks burning red, I hit him with a sight to Jerry. Father and Mother were happy. They had seen Jerry as a son in low after Ken’s introduction. Everyone but I was planning to sell me out. My heart was still filled with joy. At least we had the family’s wishes.

  原來他是哥最好的大學同窗。他叫做Jerry。Ken突然有急事要處裡,所以讓我帶他去鎮上走走,去會會美麗的鄉村風光。經過了擔任他兩天的嚮導,我發現我愛上了他。就在春宴結束的夜晚,他在送我回家後,吻了我。哥說他早在Jerry來之前就知道我們兩個是天生一對。紅著臉,我在看了Jerry一眼後打了Ken一掌。爸跟媽很開心。他們早在Ken把Jerry介紹給他們的時候就認定了他是女婿。原來天下早就計畫著要把我賣出去了,只有我不知道而已。不過我還是很慶幸,至少我們得到了全家的祝福。

 

Good days didn’t last long. My happiness was broken on the day Jerry received a letter from his home. It said that his country asked all the young men to come back to the country, but it didn’t tell the reason. That day, I sent him to the station. He held my hand tightly, kissing me on my forehead. “I will be back, I promise.” He said. I hold him with all my strength till the steam whistle screamed out. The moment I let go my hand, I felt my world faded into black and white. The train started its trip. I ran and ran and ran, chasing after it. He jutted his face from the window with his sad eyes. I didn’t stop running until I could only see a little black shadow. Tears were in my eyes, but I tried my best not to let it drop down. “Promise me, don’t cry, my lady.” He carefully touched my hair as if it was his precious. “Be brave.” he whispered in my ear.

  快樂的日子總是不長久。我的幸福在Jerry收到家信的那一日碎了,散落一地。他的國家正在號召所有青年返國,沒有任何理由。那一天,我送他到車站。他握緊了我的手,輕吻我的額頭,「我會回來的,我保證。」他說。我用盡所有力氣想將他抱個滿懷,直到汽笛聲殘忍地響起。就在我放手的那一刻,我的世界褪成了黑白。火車啟動了。我倏然驚醒,朝他奔跑。他從窗內探出他的臉──和他哀傷的雙眼。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我只能看見一個遠方的小黑影才停下。眼淚在眼框裡打轉,但我試著別讓它落下。「答應我,別哭,我的小姐。」那時他小心地拂過我的髮絲,彷彿它是他所珍藏的寶貝。「要勇敢。」他在我耳邊細語。

 

And the war began. The smell of tensity spread throughout the country. Ken was called to join the army. The day he left for the station, he said to me, ”The last man I would want to see on the first line is Jerry.” His face became smaller and smaller, nothing I could do then but watch him left. Then I got a latter from Jerry. I could hardly describe my feeling at that second. God knew that I had been dreaming this picture for days and days. I was eager to know if he was fine, but I was also afraid to hear even a little bad thing about him. Finally, I opened the latter. He said that he joined the army, too, even he didn’t want to. He said he loved his country but he loved me, too. Seeing this, I felt something warm was in my eyes again. Oh, how much did I wish to hear him speak it to me face to face. He also told me that on the first day of next month, he would arrive to the borderline. The borderline! The surface of the country! That was the only place that allowed us to see each other.

  然後戰爭開始了。緊張的氣味散佈在整個國家的空氣中。哥被徵召加入了部隊。他要離開前往車站的那日,他跟我說:「我在戰場上最不想見到的人就是Jerry。」他的身影逐漸遠縮,而我什麼都不能做,只能目送他離開。不久,我收到了Jerry的來信。很難形容我當時的感覺,天知道,我每天每夜都在夢裡看見這幅畫面。我急著想知道他是否安好,卻又害怕得知任何──即使只有一絲絲──關於他的惡耗。終於,我拆開了信封。他說,他萬不情願地加入了軍隊。他還說,他愛他的國家,但他也愛我。看到著,我感覺有股熱流在眼中氤氳。噢,我多麼、多麼希望能親耳聽到他如此對我說。他還告訴我,就在下個月的第一天,他將會抵達邊界。邊界!國家的表面!那是唯一一個允許我們相見的地方了。

 

It was a rainy day. Border soldiers stood a line separated the two countries, and separated he and me. The long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was I knew my heart but I couldn’t reach my happiness. And I saw him, the man I loved for so a long time. Deep in my heart, I would like to cry out that I love him so much so much, but I couldn’t. His eyes, his nose and his lips were so familiar to me. I want to hold him not let go, telling him that I would never and never to be split up with him again, but I couldn’t. I saw him holding out his hand to me. I rushed to the borderline, trying to reach it, but the security pulled me away. “Let go her!” I heard him shouted. Feeling the power that crapped me had been loose, I extended my hand as far as I could. And I touched him. His finger was as cold as an ice. His lips moved. At first, I didn’t know what he was trying to say, and then, I understood it. Couldn’t be stopped, tears steamed out of my eyes. The guard came nearly me again, and I could only see his face getting foggier and foggier in the morning rain. He said, “I love you.”

  那是個雨天。邊界守衛站成一條線,隔開了國與國的分界,也隔開了我和他。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我明白自己的心意卻碰觸不了幸福。在內心深處,我想大叫出我好愛好愛他──但我做不到。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都是我最熟悉的。我想緊緊抱住他,不放手,告訴他,我再也、再也不要和你分開──但我做不到。我看見他朝我伸出手,拔了腿就往邊界衝,但警衛扯開了我。「放開她!」我聽見他努吼著。感覺到抓住我的力量減小,我盡可能的伸長手。然後我碰觸到他了。他的手指是如此的冰冷一如那冰山的一角。而後他的雙唇動了動。一開始,我並不了解他想告訴我什麼,然後,我突然明白了。阻止不了的淚水如泉般湧出眼。守衛又再度靠近我,而我只能望見他的臉在清晨的細雨中逐漸模糊。他說,我愛妳。

 

Why there are wars in the world, especially between our countries, between you and my countries. I love you, too, Jerry, and so much so deeply. So I will wait. Wait for the day that there is no more borderline. Wait for you to say I love you to me, again with no incongruity.

  為什麼世界上要有戰爭?而且就在我們兩國之間,就在我和你的國家之間。我愛你,Jerry,這麼刻骨這麼深。所以我會等,等不再有邊界的那一天,等你再對我說我愛你,而不需要內心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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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與音樂

  每個人生來就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受這個世界,或許聽,或許看,或許聞,或許品嘗,或許觸碰。

  我早忘了我看的第一本書是什麼,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從很小的時候就愛看書了。小時候看的書很廣,百科、童話、故事。特別愛看故事書,愛裡面的人物和發生的事,會笑,會構築畫面,在腦海。我不僅喜歡看,也喜歡聽。起初常拉著爸媽,吵著要他們倚著衣櫃,一頁一頁帶著我翻,逐字逐句唸給我聽。後來爸媽唸的煩了,就買那種附有錄音帶的故事書,讓我自己播著聽。但是我討厭那種制式腔調跟語氣,就喜歡聽爸媽說的。索性,我關燈,睡覺,隔天起來再自己讀。日子久了,看書的習慣也養成了。水滸傳、七俠五義、今古奇觀……大本的小本的都看過了,民間故事、成語故事……一翻再翻。中國的看完了,沒關係,還有外國的。古希臘羅馬神話、亞森蘿蘋……雜書看完了,還有大文學家的作品:雙城記、傲慢與偏見、簡愛……裡面的主角、他們的故事,對我來說都不陌生了。自小愛看書的性格培養出了我愛想像、容易在腦海中浮繪出畫面習慣。

  因為愛看,愛想,所以愛寫。稍長了之後,我慢慢開始去寫,學著用自己的字句去形容這個世界。

  寫小說,寫散文。

  寫小說,其實就是在說故事,只是是用一種比較纖細的手法去陳述這個故事。通常會寫我不會經歷到的生活,寫另一個時空。我像主角,卻又不是主角。他們或許會有部分性格像我,或許該說,是我喜歡的、認同的性格。我可以勾勒出他們的輪廓,彷彿他們就站在我身旁。但我不會聽見他們的呼吸,因為當電腦一關掉,當筆記本一闔上,我就回到了現實,他們的故事忽然和我無關,也和世界無關。我會過著我自己的生活。而當我不想去承受這個世界太多的重量時,我可以逃到他們的世界──或許該說,是我創造的世界。我可以在那裡看他們哭、他們笑,我可以不用去理睬,「我的世界」正在上演的劇情。

  寫散文,跟寫小說完全不同。散文是一種私密的東西,它跟我的生活貼近,它的思路,就是我的思路。我對這個世界的感情,對我自己的感情,都被它紀錄下來──例如我現在正在做的事。散文,很容易寫,也很難寫。很容易是因為散文的感情就是我的感情,我不需要去揣測誰的心意,我不需要去預設立場來解釋我為何要這樣思考,這樣做決定。很難寫是因為很多時候,感受太多,一下子不知道該如何去用文字來正確表達自己的心緒。「情溢乎詞」吧,就是這樣。有時候明明已經萬分感動卻一個子兒也說不出口。那時候會很反感,埋怨自己的無力、無能。即使如此,卻著迷於這樣的遊戲而不能自己。

  文學是個奇妙的東西。它芳流百世而不止。我不苛求自己的作品應該能夠登上大檯面,或是在標題後寫著──大家某某 筆,但我希望這些成億上兆的文字能為我紀錄下我的生命,證明我曾經來過人世的痕跡。

  音樂對於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我不清楚。不過我知道,如果我的生活中沒有音樂存在,我的世界將會與寂靜無兩樣。有人說,能夠從一個人聽的音樂去推敲他的人格,真的嗎?

  最早的音樂印象是小時候的週末早晨,一定會在古典交響樂聲中起床。爸爸會把音響調到最大,讓音樂滿屋子響。當我柔著惺忪的睡眼走下樓梯時,目光越過客廳進入廚房,一定看見爸爸在餐桌前,或閱讀報紙書籍,或剪貼著有我、有哥哥,有媽咪的相本子。爸爸很喜歡古典樂,所以他買入一抽屜的古典唱片。他為了培養我和哥哥聽古典樂的習慣,特別買了一張有比較活潑曲目的唱盤給我們,所以哥哥喜歡《波斯市場》,我喜歡《打字機》。但也僅止於如此。不知為何,古典音樂對我來說不是轟雷作響,就是沉悶欲睡。不管是心驚肉跳,還是無聊不耐,我和古典音樂就是沒有緣分,對它的記憶永遠只有週末早晨的起床與父親的身影。

  屬於自己的第一張唱片是一份隨蛋糕附贈的生日禮物。我還記得那個蛋糕的樣子,滿滿的鮮奶油,蛋糕面上面畫了一張米妮老鼠的臉,滋味是什麼我不記得了,就記得那兩張一紅一藍的唱片,封面上用金色字體寫著60,很好看。那是迪士尼發行的60週年紀念唱片,收錄了歷年的電影配樂。想當然爾,迪士尼公司自然不可能出中文版本,兩張專輯共50首歌都是英文發音。小小年紀的我哪懂得中文以外的語言,只能就著音響裡傳出來的咬字,跟著用自己的「第三種語言」唱了。長大後學了英文,再聽一次之後懂了歌詞,霎時間有種「啊!原來是這樣的意思」的感覺,跟幼時被逼著死記唐詩,長大後通懂其中涵義後的情緒,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小時不僅跟著爸爸聽古典樂,也跟著媽媽外婆聽流行樂。媽媽是外省孩子,不聽台語歌就聽國語歌,聽鄧麗君,聽蔡琴。本來都不覺得那有什麼,直到國小畢業旅行。當時我們的遊覽車沒有最新的流行歌曲,就只有老年代的國語歌。導師問我們誰會唱什麼歌,整台遊覽車是安靜的。我不是個愛唱歌給大家聽的孩子,所以也沒舉手了,只是意外地發現自己能夠一首一首地跟著唱,什麼《美酒加咖啡》,什麼《恰似你的溫柔》,都難不倒我,這件事著實讓我覺得有趣萬分。

  再長大一些,偶然遇上輕音樂與Bossa Nova,這種極需要絕對悠閒──即使你並不悠閒它也會替你創造一些──的音樂。或許不會被它感動到心胸盪漾無限,但是它就是能讓我慢下手裡的動作,緩下腦中的思考──即使是在攻讀學校課業,它也會安撫下我心中的煩躁。一缸熱水,一杯奶茶或咖啡,一本書,我可以跟它輕輕鬆鬆消磨掉一整個下午。冬夜裡,聽著小野麗莎溫厚優雅的嗓音,握筆的手也不凍了。

  是什麼時候邂逅英文老歌的呢?是父親在年幼時放的《木匠兄妹》,還是他提起的《The Beatles》?老音樂很像木頭,樸拙而厚實。細看它的歌詞,字句簡單而易懂,述說的感情很直接而單純,愛就是愛,討厭就是討厭。它不會婉轉迂迴,它會告訴你「I was tired like a dog.」。不會有太多花巧的伴奏,永遠只是吉他、鋼琴、爵士鼓,表演者與欣賞者之間的感情交流,是如此深刻而無距離。我可以在不開心時跟著它大吼:「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可以在無助時跟著它唱:「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可以在高興時跟著它笑:「I am on the top of the world.」60年代的人是這樣生活的,80年代的人是這樣生活的……從他們的音樂我聽見他們的對生命的熱情,那種感情很動人,沒有偽裝,即使很久很久之後拿出來再聽,還是會覺得感動。

  文學和音樂於我,是心跳,是呼吸,融在我的生活,也融在我的生命。什麼東西能夠永恆?它們以它們自己的方式,打動著每個生命,讓他們載著它們,隨世代流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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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後

  十年,對於我這樣年紀的孩子來說,是個很模糊的單位。我今年17,十年前的我,7歲,小學一年級。我是隱約記得那時候的某些情境,和接下來「十年」之內的一些歲月,恍恍惚惚好像能夠明白「十年」的意義,卻又不太清楚地覺得:「啊,這樣就是十年。」

  十年之後的我會是個什麼樣子?27歲。

  或許我的論文還沒寫完,週二週四去給小朋友當家教,週末到咖啡廳打工,偶爾意識到自己仍處在這樣的狀況下,訊問著自己為什麼,無解,嘆一口氣,繼續日子。

  或許我研究所順利畢業,拿到碩士學位了,正在努力衝刺,準備報考博士班。

  也或許我在大學畢業後,順利找到了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可能還沒辦法養的起家人,但是足夠負擔我自己的生活。或許我會有一間租來的小套房,養著一隻貓,有個交往數年的男朋友,構想著自己和他未來的生活藍圖──30歲時要結婚了,婚後會生個孩子,或許再認養一個;該搬回屏東工作,或是還要待在現在這座不盡陌生的城市?銀行戶頭裡有多少錢?是能夠在大城市裡買一間小套房,還是家鄉的一棟公寓?也或許我幸運地找的一份更好的工作,除了日常所需的花費,我還有剩一點錢存下來,一點寄給爸媽,更或許能定期捐助一些清寒的孩子。又可能我會不時搖搖筆桿,為著哪份報章雜誌寫寫專欄,寫寫散文小說,但肯定不會當作家,因為這樣我一定會餓死。

  也或者我最終還是選擇了當老師,到離島,到山上,去教導那些有著純真笑容的孩子們,讓他們能懂這個世界還有另外一種不一樣的面貌。

  又或者,我選擇像大堂姊那樣,背著行囊,帶著自己先前存下的一些積蓄,用自己的腳去踩踩世界上不同的土地,用自己的眼去看看世界上不同的笑容用筆用相機,紀錄下我眼中的世界。會遇見很多人,經歷很多事,學會不同的語言,與來自不同文化的人交流,去看地球另一端的風景。不算流浪,因為我最後會回到家的;不算流浪,因為流浪是一種藝術,而我沒有這種天份。

  昨晚路過萬年溪上的一座橋,我從不知道屏東也有如此類似城市的一處夜景。橘黃色的燈光闌珊地照在紅磚砌的行人道上,它是如此安靜,如此神似城市公園裡的一的角,彷彿閃爍的紅綠燈,和等著過街的機車吵鬧都不在它耳裡。我忽然聽見細跟高跟鞋的落足聲在腦海中踏過──「喀、喀、喀、喀──」我是獨自一人走過?還是挽著誰的手?對我微笑的男朋友的?還是正被我攬著腰的父親的?我在哪?另一座城市或是我熟悉的故鄉?十年後的夜晚,一切是如此模糊不清,最清晰的卻只有那逐漸遠離的腳步聲──「喀、喀、喀、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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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慾

  「為什麼要寫小說?」當我第一次被問到這樣一個問題時,腦海中空白了三秒鐘。不知道,有沒有過一種,一整天心神不寧的感覺?很像每分每秒都有個東西在追著我跑、盯著我看,讓我渾身不自在。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躺更不是。坐立難安、食如嚼臘,想靜下來都不行,只要停止任何動作,它就像張網一樣罩了下來。越掙扎,纏的越緊,越掙脫不開。然後感覺像是要被它吞噬了,直到終於受不了、耐不住,去完成了那件事──這就是我跟文字的關係──文字慾,文字「獄」。

  我愛中文。我必須說,還帶了點驕傲。私心以為,中文字是全世界最美的書寫文化。一個方塊是一個字,字字都有自己的意思。英文再順口優雅不過中文一字意境千里。中國文化很神奇,西元前接近千年以前的古人寫的文字,我們在現今依舊能認清。中華文學在歷史翻滾了三千多年,一次又一次地被推上高峰。無論是華美的賦與駢文、平實悠長的古文、精短的詩詞,在文人手下交織成絢爛的煙花,綻放閃耀在中原上,直到今日。我愛中文。我愛它的繽紛,愛它燦爛不實,更愛它歷歷刻畫下人生中所有悲歡離合。

  我跟寫作正式結緣,應該要算是十一歲時候的第一篇小說,但在這之前,我對「寫作」這事已有不小的興趣了。緣分的發端是約莫九、十歲時的寫一篇作文。由於自小愛看童話書,突來的靈感讓我以第一人稱擬人法完成的一篇,關於我家後面那座新橋的自敘。當時被老師在課堂上稱讚了一番,小小年紀的我,成就感莫大是不言而喻的。後來迷上一款電腦遊戲,對其中遊戲人物的熱愛簡直到了狂熱的地步。那時候,在遊戲的官網上有提供一個讓眾玩家寫作同人誌的平台,但那上面的文章卻沒有任何一篇是關於我最喜歡的女角。心裡忿忿不平,我打開了WORD,以生澀的速度一字一句敲下關於她的超級短篇小說,然後投稿。打開網頁看到自己文字的剎那是無限感動,雖然從現在看來,那篇文字幾乎毫無文筆可言,但從那刻起,我愛上了寫作。

  散文,什麼算是散文?其實我對它的界定已經很模糊了。文學作品除了詩和小說之外,剩下的,就算是散文吧。可是不來個兩三千字又覺得它太短不夠味兒。偏偏我最常寫的又是這種,短短的,口語化的,關於對生活的一些態度想法。或快樂或不快樂的,通通把它用文字紀錄下來,它能把安撫心情,讓我恢復平靜。翻看以前的文字時,常常會有種「啊,我那時候是這樣的心情啊」的想法,十分有趣,也會有種回顧的自己過去生命的感覺。

  小說與我的淵源,應該是最久的一段。我想人類寫小說的緣故,應該是想要體驗所有可能或不可能經歷,甚至是發生的事情。一個人的生命有限,特別是現代城市人的。只有真正的冒險家能夠鼓起勇氣,拋下一切責任束縛,只帶自己的靈魂去釋放自己內心深處的慾望。又或者,現實世界的殘酷無情太壓迫人,無法呼吸像是要窒息,所以便將自己的思緒飛翔至非真實,可以科幻,可以玄奇,在那個世界裡,只有一個主角──我自己。沒談過戀愛的人能品嚐愛情的甜蜜,平凡無奇的人可以成為傳奇。但又可以同時嘲諷這個扭曲的世界,恥笑它的殘缺畸形。就我來說,好小說的定義,應該是能讓閱讀的人腦海中出現一段一段的畫面,像一部電影,把整個故事呈現在面前;當然,能夠讓人為文章裡的人悲傷歡喜更好,但是如果能夠做到餘味綿延也很不錯了。一部小說宛若一回人生,靠著如此簡單的方式,我可以活好幾次輪迴。

  詩詞其實是我最少碰觸到的一塊青田。三言兩語就要將情緒推到高潮,字字句句都要精心雕琢,裝修粉飾,對我這種說話常常詞不達意的人來說,實在是有點難度。很喜歡杜牧的秋夕和歐陽脩的詞,清新淡雅,彷彿一滴脂粉入水後緩緩擴散開來。當然詩還有一塊黑色幽默的領土,有詩人對社會不滿的抨擊,用揶揄尖銳的語氣,反擊一切他們看不過眼的事情。我很想跟著他們一起嘲笑這個世界,卻又同時同情他們生活的如此辛苦。

  文學是雙方面的。如果說,寫作是說話,那麼閱讀便是聆聽。閱讀使你更美麗,好像有句廣告詞是這樣說的。會不會更美麗我不知道,不過能夠增進氣質倒是不錯的。有一回,哥曾經問過我,為什麼要讀書?讀書,是為了體驗另一個人的生活,另外一種生命。讀書能讓你用全新的角度看世界,經歷你所不能經歷的,思考你所不曾思考的,想像你沒有想像過的。書給我另外一扇,不,應該說是很多扇窗戶,讓我打開,看看這個世界另外一種面貌,讓陽光灑進來,照亮我小小的、幽閉的自我世界。我喜歡看書,跟作者對話,也跟自己對話。

  堆砌文字,然後在其中嬉戲耍鬧,這樣的遊戲令我著迷不已,欲罷不能。所以,我正以我最熟悉親切的中文字,紀錄下我曾經走過人間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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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自屏東

由於父親工作的緣故,她在1990年出生於澎湖。但對於在澎湖的日子,她幾乎都不大記的清楚了,只約略知道著冬天的大風和嫩橘色的地板瓷磚以及爸爸的舊皮鞋。

1992,她兩歲。父親在澎湖的工作結束了,遷回故鄉屏東。

1994年,由於雙親的工作,家又移到了高雄市區,她的外婆為了照顧兩個孩子而搬來同居。傭擾的城市畢竟是不適合幼小孩子戲耍的,所以寬大的和室和綠色塑膠組成的上下舖變成了她對高雄的第一印象。

隔年回到了屏東,後院的椰子、芒果樹和滑梯、外婆接送的她上幼稚園的腳踏車,裝扮了她的整個五歲。祖父的去世,是她所經歷過的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死亡。「那是一個晚上,」她說。「隔壁家大伯門口的燈亮著,我遠遠的在家門就聽見一群人低聲的交談著。好像是姑姑哭了吧……我推門去看,看到一群黑鴉鴉的身影在門前,銘黃的燈照在他們身上,有種不一樣的安靜。」隔天她和哥哥兩個人被媽媽拉到跟前,交代說是祖父過世了。她站在黑色鋼琴前,看著祖父穿著平常不會穿的古裝,雙眼闔著,彷彿在睡卻又不像。她知道死亡是什麼,眼前的死亡卻似乎離她很遙遠。靈堂前,大人要她拿香祭拜,她聽到很多人在哭,覺得自己似乎也應該哭泣,但眼淚卻是怎麼也流不出來。祖父出殯的那天,她和堂姐弟被帶到後院,只隱隱約約聽見送葬隊伍逐漸遠離而後消失。

六年的小學生活似乎是一晃眼就過去了。無意間發現文字的樂趣,友情的滋味,孩子間的鉤心鬥角(團體分隔、孤立──特別是好朋友的巴掌),第一次的離別,微妙的暗戀情愫,種種五彩繽紛的日子,塑造出她純真的童年。

因為國小就讀的是不十分看重成績的師範附小,再加上雙親彈性化的教育,考試對於她來說從來就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一直到了國中,她才知道什麼叫做「念書」。三年填充似的教育在她腦海裡壓縮了不少「知識」,也一度讓她以為「讀書=考試」。在她的認知裡,得到「好成績」並不是件難事,只要她有「念書」。對同學說自己要「屏師附小、中正國中、屏東女中、屏東師院」一路念上去,不離開屏東,卻被老師、同學一致否決。「我們導師還笑我,乾脆在我家牆壁挖個洞,方便我跟我媽聯絡呢!」她邊笑,聳了聳肩。

順理成章上了那所老師口中「妳躺著寫都會上」的高中(其實是她期盼已久的第一志願)。至於為什麼不去雄女就讀而選擇屏女?「屏女一直是我小時候的夢想,而且我想證明留在屏女並不會比到雄女差。」她說。加入了屏青社(處理校刊事務),一年級裡,她所觀察到的社團運作並不非常符合她心目中的樣子。二年級接下了美術編輯,她期望自己能讓學妹──或許該說一年級時候的自己──不會對校刊社團失望。

高中二年級,雖然一年後就要做出人生的重大抉擇,她尚未找到確切的方向。「要讀什麼學校或科系現在我還不是很確定,但我希望一旦我確定了,我能把它變成專業。」對於她的故鄉,她有屬於自己的一份驕傲。「以後上了大學,我可能會到台灣更北的地方。有的人或許會難以承認自己從哪裡來,但如果有人問我,我想我會大聲的說:『我來自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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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遊


  溪頭是一簇迷人的風景,而擁簇在這裡的那些茂密的竹林,乃是風景中的風景。
  竹子們是喜歡跑到山頭去聚居的,但是我從來沒看到過像溪頭的竹子這樣的稠密,這樣的擁擠,以及這樣的具有個性。我總認為,溪頭的竹子是它們這種植物中的另一種族類,它有意跑到這片山野裡來製造風景。


--《溪頭的竹子》張騰蛟





溪頭位於台灣的南投縣鹿谷鄉。

氣候潮濕,空氣裡不是水氣就是雨滴。

 

路上買的特產:竹桶飯與番薯包。番薯包的外皮是用番薯肉和地瓜粉下去揉成的,餡有竹筍和絞肉。





溪頭橋。旁邊還有竹子拼成小水車,轉哪轉的。




優靜的步道。大口大口吸取芬多精。很舒服。








 

令人懷念的秋千。



 

小瀑布,很想拍好卻失敗了。






有名的大學池。聽說很多人拍婚紗的地方。


 

 

空中走廊。在上面,風很大很涼。坐下來時,會以為腳下的鐵架在移動,其實是樹群被風吹著在搖晃的錯覺。

由下而上。



 

俯視。



 

 

坐下來就能聞到香味的木走廊。


 

 

走起來很有感覺的紅磚街道。




 

溪頭的天空。老爺很慈悲的沒下雨,直到我們準備下山了天氣才開始陰沉。


 

 

溪頭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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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練拍照,下次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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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位置

06:00,在早餐店中找到牛奶的位置。

06:05,在火車上找到看書的位置。

06:43,在公車上找到書包的位置。

07:07,在教室中找到平常的位置。

07:32,在考卷上找到答案的位置。

08:26,在地圖上找到座標的位置。

09:14,在論語裡找到道德的位置。

11:22,在歷史裡找到圓明園的位置。

12:08,在便當堆裡找到午餐的位置。

02:01,在同學的交談中找到插話的位置。

04:55,在操場上找到空球架的的位置。

06:47,在停車場找到腳踏車的位置。

07:19,終於不用再找了,因為,我知道,家永遠會替我留了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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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暮色沉沉

你睡了

安穩地睡了

 

孩子般的睡容

沒有疲憊

沒有倦意

只是睡的好深好沉

 

閉闔著的雙眼

沒有生氣

沒有笑意

只是睡的好平好靜

 

放輕了動作

屏住了氣息

不敢打擾你

生怕吵醒了熟眠中的 天使

 

噓--

那就睡吧 親愛的你

我會在這裡守護著

一直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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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心情論

你問我這什麼東西?

就...一種關於奶茶的心情論呀!

為什麼關於奶茶?

因為很簡單哪!

我很喜歡奶茶,很喜歡很喜歡。

 

大體上,

我喜歡較純的奶茶。

就是裡面沒有什麼粉圓、什麼仙草凍的那種。

可是如果是鮮奶特別多的,或者是像榛果啦、胚芽啦,

通常是來者不拒的。

內含顆粒的,

只接受一種-

布丁奶茶。

 

基本上我覺得,

可以喝到奶茶是一種幸福。

 

為什麼?

 

因為你看哪,

如果是夏天,

一個大大的杯子裡,

最上面漂浮著冰塊,透明透明,

拿根吸管戳戳,

看著它在粉色的水裡載浮載沉,

心情也會變的很好、很涼。

 

如果是冬天,或雨天,

面前出現一杯熱騰騰而且冒著白煙的奶茶,

絕對絕對,

會有種滿足的幸福感。

真的。

特別是你把它含入嘴裡的時候,

會有一種感動。

真的。

因為能夠在那麼冷的天氣裡,

感受到溫暖,

相信手暖了,

心也跟著暖了。

 

那,

你應該覺得奇怪吧,

扯了老半天,

我還是沒有講到我喜歡奶茶的原因。

最近看了藤井樹了「B棟11樓」,

才發現...

啊,原來...我跟林藝君的看法類似呀,

只是我覺得牛奶跟茶是絕配,

她覺得咖啡跟牛奶是絕配罷了。

 

可惜...奶茶的熱量是很高的。

看來,幸福是需要代價的。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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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哩啦啦

終於考完了。

哭也哭過了;

崩潰也崩潰過了。

那就這樣吧......

不去想它了。

雖然還是很希望很希望可以、可以拿到獎學金。

 

考完了,可以瘋了。

想要學吉他呀......

為什麼?

嗯。

應該是因為吉他的聲音真的很棒吧。

應該。

還有,

也可能是覺得男生彈吉他很帥呀......

不行,

自己不可以這麼容易被騙哪。

那自己也會好了,

這樣,應該就不會覺得他很帥了吧?

 

 

啦啦哩啦啦

 

心情不好的時刻

我會輕輕唱起那首歌

一首暖暖柔柔的歌


好像是這樣唱的


啦啦哩啦啦

 

在青青的草地上

那裡有陽光

還有淺淺花香

風吹過的時候向前望

最盡頭的遠方

會有你雙手開敞

 

黑髮長長

在涼爽中飄蕩

不需再徬徨

心情會開朗

笑容會綻放

 

啦啦哩啦啦

噢 啦啦哩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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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less。少言's 201001。北島冬日 photoset Speechless。少言's 201001。北島冬日 photoset
I'm done here, truly.

我珍惜這裡的每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