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寫小說?」當我第一次被問到這樣一個問題時,腦海中空白了三秒鐘。不知道,有沒有過一種,一整天心神不寧的感覺?很像每分每秒都有個東西在追著我跑、盯著我看,讓我渾身不自在。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躺更不是。坐立難安、食如嚼臘,想靜下來都不行,只要停止任何動作,它就像張網一樣罩了下來。越掙扎,纏的越緊,越掙脫不開。然後感覺像是要被它吞噬了,直到終於受不了、耐不住,去完成了那件事──這就是我跟文字的關係──文字慾,文字「獄」。
我愛中文。我必須說,還帶了點驕傲。私心以為,中文字是全世界最美的書寫文化。一個方塊是一個字,字字都有自己的意思。英文再順口優雅不過中文一字意境千里。中國文化很神奇,西元前接近千年以前的古人寫的文字,我們在現今依舊能認清。中華文學在歷史翻滾了三千多年,一次又一次地被推上高峰。無論是華美的賦與駢文、平實悠長的古文、精短的詩詞,在文人手下交織成絢爛的煙花,綻放閃耀在中原上,直到今日。我愛中文。我愛它的繽紛,愛它燦爛不實,更愛它歷歷刻畫下人生中所有悲歡離合。
我跟寫作正式結緣,應該要算是十一歲時候的第一篇小說,但在這之前,我對「寫作」這事已有不小的興趣了。緣分的發端是約莫九、十歲時的寫一篇作文。由於自小愛看童話書,突來的靈感讓我以第一人稱擬人法完成的一篇,關於我家後面那座新橋的自敘。當時被老師在課堂上稱讚了一番,小小年紀的我,成就感莫大是不言而喻的。後來迷上一款電腦遊戲,對其中遊戲人物的熱愛簡直到了狂熱的地步。那時候,在遊戲的官網上有提供一個讓眾玩家寫作同人誌的平台,但那上面的文章卻沒有任何一篇是關於我最喜歡的女角。心裡忿忿不平,我打開了WORD,以生澀的速度一字一句敲下關於她的超級短篇小說,然後投稿。打開網頁看到自己文字的剎那是無限感動,雖然從現在看來,那篇文字幾乎毫無文筆可言,但從那刻起,我愛上了寫作。
散文,什麼算是散文?其實我對它的界定已經很模糊了。文學作品除了詩和小說之外,剩下的,就算是散文吧。可是不來個兩三千字又覺得它太短不夠味兒。偏偏我最常寫的又是這種,短短的,口語化的,關於對生活的一些態度想法。或快樂或不快樂的,通通把它用文字紀錄下來,它能把安撫心情,讓我恢復平靜。翻看以前的文字時,常常會有種「啊,我那時候是這樣的心情啊」的想法,十分有趣,也會有種回顧的自己過去生命的感覺。
小說與我的淵源,應該是最久的一段。我想人類寫小說的緣故,應該是想要體驗所有可能或不可能經歷,甚至是發生的事情。一個人的生命有限,特別是現代城市人的。只有真正的冒險家能夠鼓起勇氣,拋下一切責任束縛,只帶自己的靈魂去釋放自己內心深處的慾望。又或者,現實世界的殘酷無情太壓迫人,無法呼吸像是要窒息,所以便將自己的思緒飛翔至非真實,可以科幻,可以玄奇,在那個世界裡,只有一個主角──我自己。沒談過戀愛的人能品嚐愛情的甜蜜,平凡無奇的人可以成為傳奇。但又可以同時嘲諷這個扭曲的世界,恥笑它的殘缺畸形。就我來說,好小說的定義,應該是能讓閱讀的人腦海中出現一段一段的畫面,像一部電影,把整個故事呈現在面前;當然,能夠讓人為文章裡的人悲傷歡喜更好,但是如果能夠做到餘味綿延也很不錯了。一部小說宛若一回人生,靠著如此簡單的方式,我可以活好幾次輪迴。
詩詞其實是我最少碰觸到的一塊青田。三言兩語就要將情緒推到高潮,字字句句都要精心雕琢,裝修粉飾,對我這種說話常常詞不達意的人來說,實在是有點難度。很喜歡杜牧的秋夕和歐陽脩的詞,清新淡雅,彷彿一滴脂粉入水後緩緩擴散開來。當然詩還有一塊黑色幽默的領土,有詩人對社會不滿的抨擊,用揶揄尖銳的語氣,反擊一切他們看不過眼的事情。我很想跟著他們一起嘲笑這個世界,卻又同時同情他們生活的如此辛苦。
文學是雙方面的。如果說,寫作是說話,那麼閱讀便是聆聽。閱讀使你更美麗,好像有句廣告詞是這樣說的。會不會更美麗我不知道,不過能夠增進氣質倒是不錯的。有一回,哥曾經問過我,為什麼要讀書?讀書,是為了體驗另一個人的生活,另外一種生命。讀書能讓你用全新的角度看世界,經歷你所不能經歷的,思考你所不曾思考的,想像你沒有想像過的。書給我另外一扇,不,應該說是很多扇窗戶,讓我打開,看看這個世界另外一種面貌,讓陽光灑進來,照亮我小小的、幽閉的自我世界。我喜歡看書,跟作者對話,也跟自己對話。
堆砌文字,然後在其中嬉戲耍鬧,這樣的遊戲令我著迷不已,欲罷不能。所以,我正以我最熟悉親切的中文字,紀錄下我曾經走過人間的痕跡。
文字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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