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生來就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受這個世界,或許聽,或許看,或許聞,或許品嘗,或許觸碰。
我早忘了我看的第一本書是什麼,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從很小的時候就愛看書了。小時候看的書很廣,百科、童話、故事。特別愛看故事書,愛裡面的人物和發生的事,會笑,會構築畫面,在腦海。我不僅喜歡看,也喜歡聽。起初常拉著爸媽,吵著要他們倚著衣櫃,一頁一頁帶著我翻,逐字逐句唸給我聽。後來爸媽唸的煩了,就買那種附有錄音帶的故事書,讓我自己播著聽。但是我討厭那種制式腔調跟語氣,就喜歡聽爸媽說的。索性,我關燈,睡覺,隔天起來再自己讀。日子久了,看書的習慣也養成了。水滸傳、七俠五義、今古奇觀……大本的小本的都看過了,民間故事、成語故事……一翻再翻。中國的看完了,沒關係,還有外國的。古希臘羅馬神話、亞森蘿蘋……雜書看完了,還有大文學家的作品:雙城記、傲慢與偏見、簡愛……裡面的主角、他們的故事,對我來說都不陌生了。自小愛看書的性格培養出了我愛想像、容易在腦海中浮繪出畫面習慣。
因為愛看,愛想,所以愛寫。稍長了之後,我慢慢開始去寫,學著用自己的字句去形容這個世界。
寫小說,寫散文。
寫小說,其實就是在說故事,只是是用一種比較纖細的手法去陳述這個故事。通常會寫我不會經歷到的生活,寫另一個時空。我像主角,卻又不是主角。他們或許會有部分性格像我,或許該說,是我喜歡的、認同的性格。我可以勾勒出他們的輪廓,彷彿他們就站在我身旁。但我不會聽見他們的呼吸,因為當電腦一關掉,當筆記本一闔上,我就回到了現實,他們的故事忽然和我無關,也和世界無關。我會過著我自己的生活。而當我不想去承受這個世界太多的重量時,我可以逃到他們的世界──或許該說,是我創造的世界。我可以在那裡看他們哭、他們笑,我可以不用去理睬,「我的世界」正在上演的劇情。
寫散文,跟寫小說完全不同。散文是一種私密的東西,它跟我的生活貼近,它的思路,就是我的思路。我對這個世界的感情,對我自己的感情,都被它紀錄下來──例如我現在正在做的事。散文,很容易寫,也很難寫。很容易是因為散文的感情就是我的感情,我不需要去揣測誰的心意,我不需要去預設立場來解釋我為何要這樣思考,這樣做決定。很難寫是因為很多時候,感受太多,一下子不知道該如何去用文字來正確表達自己的心緒。「情溢乎詞」吧,就是這樣。有時候明明已經萬分感動卻一個子兒也說不出口。那時候會很反感,埋怨自己的無力、無能。即使如此,卻著迷於這樣的遊戲而不能自己。
文學是個奇妙的東西。它芳流百世而不止。我不苛求自己的作品應該能夠登上大檯面,或是在標題後寫著──大家某某 筆,但我希望這些成億上兆的文字能為我紀錄下我的生命,證明我曾經來過人世的痕跡。
音樂對於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我不清楚。不過我知道,如果我的生活中沒有音樂存在,我的世界將會與寂靜無兩樣。有人說,能夠從一個人聽的音樂去推敲他的人格,真的嗎?
最早的音樂印象是小時候的週末早晨,一定會在古典交響樂聲中起床。爸爸會把音響調到最大,讓音樂滿屋子響。當我柔著惺忪的睡眼走下樓梯時,目光越過客廳進入廚房,一定看見爸爸在餐桌前,或閱讀報紙書籍,或剪貼著有我、有哥哥,有媽咪的相本子。爸爸很喜歡古典樂,所以他買入一抽屜的古典唱片。他為了培養我和哥哥聽古典樂的習慣,特別買了一張有比較活潑曲目的唱盤給我們,所以哥哥喜歡《波斯市場》,我喜歡《打字機》。但也僅止於如此。不知為何,古典音樂對我來說不是轟雷作響,就是沉悶欲睡。不管是心驚肉跳,還是無聊不耐,我和古典音樂就是沒有緣分,對它的記憶永遠只有週末早晨的起床與父親的身影。
屬於自己的第一張唱片是一份隨蛋糕附贈的生日禮物。我還記得那個蛋糕的樣子,滿滿的鮮奶油,蛋糕面上面畫了一張米妮老鼠的臉,滋味是什麼我不記得了,就記得那兩張一紅一藍的唱片,封面上用金色字體寫著60,很好看。那是迪士尼發行的60週年紀念唱片,收錄了歷年的電影配樂。想當然爾,迪士尼公司自然不可能出中文版本,兩張專輯共50首歌都是英文發音。小小年紀的我哪懂得中文以外的語言,只能就著音響裡傳出來的咬字,跟著用自己的「第三種語言」唱了。長大後學了英文,再聽一次之後懂了歌詞,霎時間有種「啊!原來是這樣的意思」的感覺,跟幼時被逼著死記唐詩,長大後通懂其中涵義後的情緒,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小時不僅跟著爸爸聽古典樂,也跟著媽媽外婆聽流行樂。媽媽是外省孩子,不聽台語歌就聽國語歌,聽鄧麗君,聽蔡琴。本來都不覺得那有什麼,直到國小畢業旅行。當時我們的遊覽車沒有最新的流行歌曲,就只有老年代的國語歌。導師問我們誰會唱什麼歌,整台遊覽車是安靜的。我不是個愛唱歌給大家聽的孩子,所以也沒舉手了,只是意外地發現自己能夠一首一首地跟著唱,什麼《美酒加咖啡》,什麼《恰似你的溫柔》,都難不倒我,這件事著實讓我覺得有趣萬分。
再長大一些,偶然遇上輕音樂與Bossa Nova,這種極需要絕對悠閒──即使你並不悠閒它也會替你創造一些──的音樂。或許不會被它感動到心胸盪漾無限,但是它就是能讓我慢下手裡的動作,緩下腦中的思考──即使是在攻讀學校課業,它也會安撫下我心中的煩躁。一缸熱水,一杯奶茶或咖啡,一本書,我可以跟它輕輕鬆鬆消磨掉一整個下午。冬夜裡,聽著小野麗莎溫厚優雅的嗓音,握筆的手也不凍了。
是什麼時候邂逅英文老歌的呢?是父親在年幼時放的《木匠兄妹》,還是他提起的《The Beatles》?老音樂很像木頭,樸拙而厚實。細看它的歌詞,字句簡單而易懂,述說的感情很直接而單純,愛就是愛,討厭就是討厭。它不會婉轉迂迴,它會告訴你「I was tired like a dog.」。不會有太多花巧的伴奏,永遠只是吉他、鋼琴、爵士鼓,表演者與欣賞者之間的感情交流,是如此深刻而無距離。我可以在不開心時跟著它大吼:「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可以在無助時跟著它唱:「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可以在高興時跟著它笑:「I am on the top of the world.」60年代的人是這樣生活的,80年代的人是這樣生活的……從他們的音樂我聽見他們的對生命的熱情,那種感情很動人,沒有偽裝,即使很久很久之後拿出來再聽,還是會覺得感動。
文學和音樂於我,是心跳,是呼吸,融在我的生活,也融在我的生命。什麼東西能夠永恆?它們以它們自己的方式,打動著每個生命,讓他們載著它們,隨世代流傳下去。
文學與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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