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吻赤腳。



  我是個有許多怪癖的人,其中進了門就不愛穿拖鞋是一例。

  因為我和哥哥都在台北,家裡人口只剩下爸媽兩人,地板自然也少在清理,因此每次回家他們看見我總愛光著腳丫在屋內奔走時,總會苦口婆心地嘮叨一陣要女兒把鞋穿上。可我野慣了,加上平時在宿舍不得不穿上拖鞋,好不容易回家可以解放一下雙腳,當然是太極打一打,四兩撥千金之後繼續我行我素。

  從小我就不喜歡穿鞋,或許是因為我有著一雙爛腳(拇指外翻再加上一點點扁平足),非好鞋不穿,非到萬不得已才不情願地穿上,包覆面積更是越少越好,於是需要穿襪子的皮鞋、球鞋、布鞋自然很不得我喜歡,透氣一點的涼鞋和拖鞋受歡迎一點,但要是在室內,能不穿就不穿。

  可能也因為不愛穿鞋,在三層樓好幾個房間的家裡,拖鞋永遠是穿到哪掉到哪。每回媽媽拎了鞋給我穿,幾分鐘後再見到我必定會問:「妳的鞋子呢?」我看一看光溜溜的腳丫,很努力地回想到底上次把鞋脫在哪裡,但怎麼也想不起來,總是過了好久之後無意間晃到之前去過的地方,才恍然發現:啊!原來我把拖鞋落在這了。我懶得在屋裡玩尋寶遊戲,因此,哪怕回到家時地上已蒙上一層灰,每十分鐘就得去一趟浴室沖下腳底的灰塵我也仍心甘情願繼續赤腳。

  因此我無法理解西方人穿著鞋上床的習慣。日後要是有了同居的情人,穿鞋進門大概是我其中絕對不肯妥協的生活協約之一。穿著牛仔褲卻光著腳,畫面中透露出的家居閒適和性感,箇中滋味大概有點難以說得明白。(好吧,我承認我有點裸足迷戀)

  整修後現居的宿舍地板是塑膠造仿木頭的材質,容易擦洗,冬天也不會像磨石或磁磚那樣光滑冰冷,非常適合光著腳走在上頭。在空閑、不需要忙著準備考試、有著陽光的週末,如果宿舍正好沒有其他人在,我最喜歡做的,就是扭開音響,一邊哼著歌一邊擦地板。如果當時心情不好,一片地板擦完,心情都變得輕盈許多。那是我私房的紓壓方式,而且屢試不爽。

  腳底的角質層或許是身體最厚的一個部份,很多人會認為腳丫不怎麼敏感,但腳卻能告訴我,正踩著的是磨石子、磁磚,還是木鋪地板。是積滿灰塵還是光潔明亮。

  生活太久,有時都忘記,相信這種未經處理的觸覺,其實是那麼單純、那麼自然的一件事情。是即便生活在城市裡都仍然能感受直覺的一種方式。


2012.1.22 頭圖借一下Lea美麗的雙腳,女人的性感不一定是露出多少,而是露出對的地方。
另外似乎太久沒寫散文了,到後來有點不知所云。

2 回應:

匿名 提到...

Hey Dear

之前因為在貼吧上看到你所翻譯的forget me not而誤入你的另一個blog:)
隨意瀏覽但看到了一些讓我很有connection的文字(i.e. "從總區回到醫學院的路上...")
如果有機會希望能在各方面交流一下XD
也期待你其他文的更新~

少言 提到...

Dear,
妳真的嚇了我一大跳。第一次真的能在網路上被現實中的朋友搭上,而且還是這麼微妙的緣份,讓人只能讚嘆世界真是小!。/////。
很開心知道妳也是個shipper。(伸手)我想我們還有很多機會可以聊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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